七歲稱肉揭發貪污,十四歲退學退還校董女兒書包,二十二歲認親宴上,江敘白脫下襯衫疊好,問假少爺江承宇:“你佔我身份十八年,這個便宜甚麼時候還?”姐姐江明月遞來外套,母親卻摟着承宇說不能逼全家證明更愛誰。明明是我的認親宴,我卻像個臨時加進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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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小不愛佔人便宜。
七歲時,打飯阿姨少給我半勺肉,還罵我貪得無厭:
“孤兒院早晚被你們這羣飯桶喫窮!”
我以爲我們真喫多了,便將所有人的飯菜稱重一個月。
採購單上一百斤肉,孩子們只吃到七十斤。
原來捱罵的孩子沒多喫一口,少的三十斤全進了她家冰櫃。
對完賬的當天,她和做假賬的院長一起滾蛋。
十四歲,我以全市第一進了私立高中。
可報到那天,校董女兒將書包砸進我懷裏:
“沒有我爸捐錢,你也配進來?以後給我當跟班。”
拿人手軟,這點我的確沒法反駁。
所以我把新校服疊好,連着學籍一起退了回去。
當晚,十所重點高中的校長堵在孤兒院,搶着給我全額獎學金。
二十二歲,我被親生父母認回豪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