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這年,我成了老賴。
法院傳票寄到醫院。
案由:拒不支付撫養費。
原告:陳浩,男,18歲。
我盯着傳票看了半小時,撥通法院電話。
“法官,我今年24歲,母胎單身。”
“被告陳述需基於事實,傳票有你的親筆簽名和結婚證複印件。”
電話那頭聲音嚴肅。
“您算過賬嗎?”
“甚麼?”
“我大兒子18歲,說明我6歲就生了他。”
電話裏死寂。
“你帶上身份證,馬上來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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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這年,我成了老賴。
法院傳票寄到醫院。
案由:拒不支付撫養費。
原告:陳浩,男,18歲。
我盯着傳票看了半小時,撥通法院電話。
“法官,我今年24歲,母胎單身。”
“被告陳述需基於事實,傳票有你的親筆簽名和結婚證複印件。”
電話那頭聲音嚴肅。
“您算過賬嗎?”
“甚麼?”
“我大兒子18歲,說明我6歲就生了他。”
電話裏死寂。
“你帶上身份證,馬上來一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