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五年前,我奉旨前往六州賑災,將十二歲的女兒沈明珠交給她的八個童養夫照顧。
臨行前,八個少年跪在相府門前,發誓會以性命護她周全。
五年後,我修成河堤,斬盡貪官,帶着尚方劍重返京城。
八個童養夫卻簇擁着一名陌生少女,齊齊跪在我的車前。
他們說,她就是我的女兒沈明珠。
少女戴着明珠的長命鎖,知道我們母女間的所有祕密,就連肩後的胎記都一模一樣。
爲首的裴知衡告訴我,明珠三年前患過重病,因此容貌和性情都有了變化。
其餘七人也替她作證。
他們與明珠朝夕相伴,絕不可能認錯自己守護了五年的未婚妻。
我看着那張陌生的臉,最終笑着將少女扶了起來。
“是母親回來晚了。”
八個童養夫同時鬆了一口氣。
沒人知道,我藏在袖中的手已經握住了尚方劍。
我沈驚鴻,從來沒有生過女兒。
……
2
第二日,我命人封住相府各處門房,將所有管事押到賬房。
五年未歸,相府早已換了主人。
裴知衡掌管府中護衛,顧言辭接手沈家藥鋪,秦懷舟握着全部銀錢往來。
其餘五人,也分別佔據沈家的田莊、商路與人脈。
少女坐在他們中間,儼然已是相府真正的主人。
她紅着眼向我解釋。
“母親,女兒重病後無法理事,才讓知衡哥哥他們代爲操持。”
“他們爲相府盡心多年,絕無私心。”
我翻開賬冊。
“既然沒有私心,爲何沈家每年三成收益都進了八家的私庫?”
秦懷舟神色微變。
“我們只是暫時代管。”
“等明珠與我們中的一人成婚,這些產業本就要用於兩家結親。”
我看向少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