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替夫君鎮守北境的第八年,女兒的屍身被一卷草蓆扔到了軍營。
她脊骨盡碎,十指全斷,懷裏還死死護着我留給她的平安符。
押送她的親兵一路抱怨:
“一個失寵嫡女,還真把自己當將軍府的大小姐?柔嘉姑娘不過想要她的婚約,她竟敢不讓。”
“侯爺都說了,柔嘉父兄爲國捐軀,將軍府合該養她一輩子。讓個未婚夫算甚麼?”
“連世子都認柔嘉做親妹妹。柔嘉落水後,他親自按着大小姐受了八十軍棍,一棍都沒許人少打。”
我這才知道,我在邊關替夫君掙軍功、爲兒子攢前程時。
他們竟將我的寶貝女兒活活杖斃,只爲哄一個外人開心。
我替女兒合上眼,摘下腰間虎符。
夫君的侯爵是我用命掙的,兒子的世子之位是我的軍功換的。
可他們居然害死了我的女兒。
那便別怪我踏平整個侯府!
······
我看着女兒身上帶血的平安符,心痛得說不出話。
……
2
我爲清辭換上了她最喜歡的紅裙。
那是她十五歲時寫信告訴我,自己終於定下婚事,求我替她挑的料子。
她在信裏說,陸懷瑾待她極好。
等我凱旋,他便會在我面前磕頭敬茶,叫我一聲岳母。
可五年來,她寄到北境的信越來越少。
我問沈景川,他說清辭長大了,忙着學管家。
我問沈硯,他說妹妹過得很好,讓我安心守關。
原來他們所謂的好,是奪她婚約,打斷她的脊骨,再把屍身偷偷扔給我。
我將清辭裝入棺槨,帶三千玄甲衛趕往京城。
行至京郊驛站,一隊侯府私兵突然攔住去路。
管事周順騎在馬上,揚聲道:
“侯爺有令,夫人擅離北境,立刻交出虎符,回營待罪!”
他又指向棺槨。
“大小姐鬧脾氣離家出走,竟還弄口棺材嚇唬人。把她拖出來,送回侯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