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女兒的飯店當了五年廚師,每天起早貪黑,沒休息過一天,也沒拿過一分錢工資。
直到有一天,我忙得口乾舌燥,隨手在店裏拿了瓶礦泉水喝。
女婿看到後,當場給我遞來一張罰單:
“爸,店裏有規定,員工不得私拿店裏商品,你剛喝了瓶水,罰款一萬,現金還是轉賬?”
我不敢置信地看着女婿:
“我在店裏幹了五年,每天炒菜十幾個小時沒要過你們一分錢。現在就因爲我喝了一瓶水,你管我要一萬?”
女婿理直氣壯道:
“一碼歸一碼,你來店裏幫忙我謝謝你,但你偷拿店裏東西,是原則問題,必須要懲罰。”
親家母也叉着腰附和:
“就是,這次你偷水是恰好被我兒子看到了,鬼知道你在我們沒看到的時候偷偷佔了店裏多少便宜?只罰一萬都便宜你了。”
我看向女兒,以爲她會說句公道話。
結果她卻語重心長道:
“爸,我和明澤開個飯店也不容易,你就別想着貪我們便宜了,這一萬塊,你還是給了吧。”
我沒吵沒鬧,當場給他們轉了一萬塊過去。
但這一萬,並不是給他們的罰金。
……
可女兒卻找到我,百般請求:
“爸,我飯店剛開業,實在請不起廚師,你在大酒店當了幾十年主廚,有經驗有手藝,你來幫幫我吧。”
“我保證,等店好起來了,絕對不會虧待你,工資你開,店裏的一切,也都由你做主。”
看着女兒那無助的樣子,我心疼得不行。
當場提出不要工資,免費幫她。
這五年,我每天凌晨四點起牀,趕最早一批的菜市場,挑最新鮮的食材。
五點到店,洗菜切菜備料熬高湯。
十一點開始上客,我站在竈臺前,一炒就是四五個小時,連喝口水的功夫都沒有。
下午兩點多才有空歇口氣,扒拉幾口涼透了的剩飯剩菜,緊接着又要準備晚上的食材。
晚上又是新一輪的爆炒翻飛,油煙燻得我眼睛通紅,胳膊酸得抬不起來。
等最後一位客人走了,我收拾完廚房,往往已經到了半夜十一點。
五年來,我沒休過一天假。
哪怕是過年,別人家團圓熱鬧,我也在店裏守着竈臺。
因爲女兒說,過年那幾天生意最好,不能歇業。
我總想着,這是我女兒的事業,我多付出一點,他們年輕人就能輕鬆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