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覺醒來,理科天才李牧發現自己穿越古代,沒有成爲皇帝或駙馬,居然成了一介死囚犯,還有幾天就要刺配邊疆,怎麼辦?
國家動亂,美人妖嬈,羣雄並起,我李牧有天縱奇才,自當建立萬世功業!
哥有數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當個富貴閒人,還不是手到擒來。
李牧的格言是——朋友來了有美酒,豺狼來了有獵槍。
犯我李牧者,雖遠必誅!
“李牧,朝廷有令,你打傷世子,本該處斬,但念在你是讀書人,有功名在身,給你臉上刺字,不日刺配邊疆,爲國效力,戴罪立功。”
十里坡上,李牧被強按着用鐵椎在額頭上刺下“欽犯”二字。
他痛死過去,再醒來,目瞪口呆。
“我李牧怎麼從二十一世紀穿越過來,還成了欽犯,毀容了?”
李牧看着河邊的自己,目瞪口呆。
他本來是二十一世紀一個高材生,清北大學的理科天才,通過層層選拔,成爲滑爲公司的“天才計劃”一員,前途無限,卻因爲過度勞累遇上車禍,來到了大炎王朝。
更倒黴的是,穿越到這個死囚犯身上。
“甚麼戴罪立功,死囚犯就是炮灰,連武器鎧甲都沒有,在戰場上衝在最前面,作肉盾用的。”
李牧欲哭無淚,他這個身體的主人,因爲正義感爆棚,在京城頂撞了太子的世子,現在額頭上刺了字,不日就要發配邊疆。
李牧覺得自己腦子有些凌亂,狠狠洗了把臉,卻發現額頭上的字根本消不掉,他苦笑着回了村。
“喲,這不是我們村百年來第一個秀才李牧嘛,怎麼臉上還有刺青呢?”
李牧剛走到村口,一個臉上有着黑痣,流裏流氣的青年就走了過來,朝着李牧臉上吐了口唾沫。
李牧躲避及時,那唾沫落到他的腳跟,他面色頓時一寒。
這小流氓他認識,叫賴三,是十里坡一個小痞子,整天遊手好閒,對村裏一些大姑娘動手動腳,李牧自恃是讀書人,看不慣他,曾經教訓過他。
賴三知道李牧有功名在身,雖然懷恨,但拿他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