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十二歲那年學游泳,妹妹搶走了我的救生圈。
我溺水缺氧,右耳永久失聰。
從那以後,我代替她變成了家裏的團寵。
大哥的副駕只留給我,二哥演唱會第一排永遠是我的名字,三哥收了她的禮物,轉手就扔進垃圾桶。
就連和她有娃娃親的許慕白,也爲了我學了整整三年手語。
我一直以爲,他們是真的心疼我。
直到顧家上門商議婚事那天,妹妹紅着眼說:
“這些年我甚麼都讓給姐姐了,只有許慕白,我不能再讓了。”
媽媽立刻握住她的手,哽咽着看向我:
“音音,別爭了,她欠你的,早就還清了。”
爸爸沉聲道:“這門婚事,本來就是你妹妹的。”
大哥擰眉:“你已經佔了她十年的人生,還不夠嗎?”
二哥低聲說:“她這些年,甚麼都沒剩下。”
三哥把戒指放回妹妹面前:“該還的,總要還。”
……
2
第二天我收拾行李,才發現原來他們的偏愛從來沒落到我身上。
大哥送我的限量包,角落裏繡着兩個小字,嬌嬌。
三哥送我的昂貴手辦,盒子底部有細小裂痕。
我想起來了當時林嬌嬌拆快遞時,隨口抱怨過一句,後來東西到了我房間。
二哥送的禮物更諷刺,是一個價值不菲的音響,可惜我聽不到音色。
我坐在地上,忽然想起很久以前。
十二歲前,家裏換車,顏色永遠先問林嬌嬌。
粉的,白的,亮的,都隨她選。
我發高燒,想回房睡一會兒,媽媽只回了一句:“等會再說,先陪嬌嬌試車。”
我自己拿冷毛巾敷額頭,夜裏燒得發暈,水杯都拿不穩。
後來我溺水失聰,他們突然把所有東西往我面前送。
名牌包,裙子,珠寶。
那幾年,我甚至偷偷想過,失去耳朵換來全家偏愛也不算太虧。
現在想想真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