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回家,進門換鞋。
鞋櫃旁擺着四雙拖鞋。
爸爸的、媽媽的、弟弟的、弟弟的備用。
沒有我的。
我一直告訴自己,他們只是容易忘事。
弟弟離家上學,媽把他的房間原樣留着,連拖鞋都擺在牀邊等他回來。
我離家三年,回來時發現我的東西一件件消失,沒人提起。
這次,連拖鞋都沒給我留。
我光着腳站在玄關:"我那雙呢?"
媽媽探頭:"你又不常回來,佔位置就扔了。"
可是弟弟那雙備用的鞋底都磨平了,還好好地擺在原位。
第二天,我自己去超市買了雙新的,放在鞋櫃旁邊。
晚上我去鞋櫃旁找,沒了。
爸爸坐在沙發上看電視:"你弟有同學來,我拿給人家穿了。"
我說:"那是我新買的。"
……
第二天早上六點,我被媽媽叫醒。
不是喊我喫飯。
"竈上燉着靈軒的排骨湯,你看着火,別溢了。"
我揉着眼站在竈臺前,拿勺子一下一下攪着鍋裏的湯。
排骨是昨晚泡好的,媽媽五點就起來燉上了。
弟弟九點纔出來,桌上整整齊齊擺好了排骨湯、煎荷包蛋、溫牛奶,還有一碟切好的醬牛肉。
媽媽端着盤子從廚房出來,喊他:"靈軒,快趁熱喫。"
我靠在竈臺邊啃了半個冷饅頭,準備去洗手。
舅媽正好來串門,進廚房接水喝,看見我順手拉過我的手翻了翻。
"哎呀,女孩子的手怎麼跟砂紙一樣?指節都粗了,也不知道抹點護手霜。"
媽媽從客廳接了句:"跟她奶奶一樣糙,說了多少回了不聽。"
我把手縮回來,攥進袖口裏。
從七歲跟着奶奶在鄉下翻地、割豬草,到十歲回城後洗碗、拖地、刷鍋——十幾年的繭子和裂口,一句"不知道保養"就蓋過去了。
弟弟的手我見過。
白淨、修長,指甲剪得圓潤整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