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爲了給夫君陳世蒙續命,我十九歲就白了頭。
他從前是村裏出了名的病秧子,咳一口血能嚇哭半條街。
我典當嫁妝,賣掉祖屋,還折了自己三十年壽數給他。
命契寫得清清楚楚。
三十年一到,他若不認妻,不還命,我受過的病痛,就十倍還給他。
今日,他高中探花。
也是命契到期的最後一天。
我拖着一身病骨進京,本想再問他一句,還認不認我。
今日的探花宴,尚書嫡女看中了新科探花陳世蒙。
尚書問他:“你鄉下那個白頭髮的妻子,準備怎麼辦?”
陳世蒙溫聲說:“她身子虧空,經不起京城風雪。與其接來受罪,不如讓她在鄉下安養。”
尚書嫡女掩脣一笑:“說得好聽,不就是嫌她丟人?”
陳世蒙沉默片刻,說:“若她撐不過這個冬日,我自會扶靈回鄉,親自爲她守三月。”
他又吩咐管家:“送五十兩回鄉,藥錢、棺木錢,都要置辦得體面些,別叫人說我薄待糟糠。”
……
2
他盯着我片刻,終究是避開了眼。
“世上哪有還壽數的說法。”
“可你當年按血印時說,若負我,百病加身。”
我把命契推過去。
陳世蒙有些難堪,他說。
“人快死時說的重話,怎麼能作數?”
我看了他很久。
從前他病得不能起身,說若能多活一日,便多疼我一日。
那時我信了,賣掉祖屋那天腳趾凍得沒有知覺,還想着只要他活着就好。
陳世蒙伸手拿命契:“這東西留着只會害你。”
我沒有躲。
他的手指剛碰上紙頁,命契上的硃砂亮了。
陳世蒙像被燙到,猛地縮回手。
尚書嫡女問:“這是甚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