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做人有個原則,輕易不詛咒別人。
要詛咒也行,但只能詛咒三天內發生的事。
小學時同桌搶我橡皮,我隨口說“你三天內必摔跟頭”,隔天他掉進了糞坑。
初中時班長誣陷我作弊,我說“你三天內會被全校通報”,轉頭他給女同學的情書被貼在了公告欄。
高中時校霸踹了我桌子,我說“你三天內家破人亡”,第三天他爸貪污被抓。
所以當老闆讓我加班還不給加班費時,我只是很平靜地說了句“那你三天內會破產”。
老闆氣笑了,一把奪過我的離職報告撕碎:“滾犢子的!你要麼繼續幹,要麼這個月工資別想要了!”
把碎紙撒在我頭上:“我倒要看看,三天後我公司倒閉了還是你餓死了。”
我舔了舔嘴脣:“老闆,三天內一定要把工資給我......”
他沒等我把話說完,就把我推出了辦公室。
......
辦公室外頭十幾個同事齊刷刷抬頭。
安靜得能聽見中央空調的嗡嗡聲。
李大嘴端着個印着“爲人民服務”的破保溫杯湊過來。
……
2
回到十平米的出租屋,我把包往牀上一扔,整個人呈大字型躺下。
我伸手從枕頭底下摸出一本泛黃的筆記本。
翻開第一頁,上面用歪歪扭扭的字寫着:
2008年,同桌李狗蛋搶我橡皮,我說他三天內必摔跟頭。
第三天,他掉進了學校旱廁的糞坑,撈了半天才上來,臭了整整一星期。
第二頁:2011年,班長趙鐵柱誣陷我作弊,我說他三天內會被全校通報。
第三天,他的情書被教導主任截獲,貼在了學校公告欄最顯眼的位置,全校師生圍觀,趙鐵柱當場社死。
第三頁:2014年,校霸踹了我桌子,我說他三天內家破人亡。
第三天,他爸因爲貪污被抓了,家產全查封,校霸轉學走了,聽說後來去工地搬磚了。
我翻到新的一頁,寫下:2026年,老闆王富貴拖欠工資撕我離職報告,我說他三天內會破產。
寫完這行字,我盯着看了半天,心裏總覺得有點不踏實。
其實我一直不敢確定這玩意兒到底是不是真的。
前幾次我都當是巧合,畢竟這世界上哪有甚麼烏鴉嘴。
要是真有,我早去買彩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