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給閨蜜十二萬救急,她轉頭買了愛馬仕。我生日當天要求還錢,她在羣裏當衆羞辱:“三千塊就催,你是不是鑽錢眼裏了?”十年閨蜜,七次借款,每一筆轉賬我都寫了用途和還款期限。她全部點了收款確認,卻一分錢都沒還過。我起訴她,她哭着說:“你還是人嗎?十年朋友,你就這麼看着我去死?”法官當庭宣判:“被告敗訴,歸還本金十二萬,限期一個月履行。”我平靜地說:“欠債還錢,這是規矩。”
借給閨蜜十萬塊,她反手買了個名牌包
我借給閨蜜十二萬救急,她轉頭買了愛馬仕。
我生日當天要求還錢,她在羣裏當衆羞辱:“三千塊就催,你是不是鑽錢眼裏了?”
十年閨蜜,七次借款,每一筆轉賬我都寫了用途和還款期限。
她全部點了收款確認,卻一分錢都沒還過。
我起訴她,她哭着說:“你還是人嗎?十年朋友,你就這麼看着我去死?”
法官當庭宣判:“被告敗訴,歸還本金十二萬,限期一個月履行。”
我平靜地說:“欠債還錢,這是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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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當天我還在加班。
電腦屏幕右下角跳出微信彈窗,孫雅發來的,三個哭臉表情後面跟着一行字:“晴晴救命,房東催房租,三千塊都拿不出來了,今晚就要被趕出去。”
我盯着那行字看了五秒。手指移到鍵盤上又停住。
十年了。從大學宿舍到現在,她找我借錢從來都是這個開場。
旁邊的同事收拾包走了,整個辦公室只剩我一個人。空調嗡嗡響,窗外天已經黑透。我打開微信錢包,餘額顯示四千二。這個月房租還沒交。
又一條消息彈進來:“你要是不方便就算了,我去想別的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