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和女友因爲三十萬彩禮冷戰半個月。
那天夜裏,我拖着一天送八十單外賣的疲憊,點進了一個知名普法網紅的直播間。
突然,屏幕被人刷了個嘉年華,直播間頓時熱鬧起來。
我便留在直播間看熱鬧,主播興奮的立刻接麥刷嘉年華的榜一。
那人匿名上麥,開口第一句就是:
“羅律師,我剛考上985的研究生,同門的師兄在追我,我已經找藉口和供我讀書的外賣員男友冷戰半個月了。”
“想問下有甚麼好辦法能逼他主動提分手?”
“他把家裏賣房湊的三十萬打到我卡里當彩禮了,雖然我不愛他了,但這錢我想當做青春損失費留下。”
我覺得這聲音很熟悉,直到網紅律師出主意:
“不如你製造點他有過錯的聊天記錄,誘導他發脾氣。”
“萬一他在氣頭上說一句:分手,錢當餵狗了,在法律上這筆錢就算他主動放棄的贈予。”
下一秒,我便收到了女友林霜的微信:
【張誠,你連冷戰都不肯哄我,分手吧!如果你還有點男人的良心。】
【那三十萬就當賠償我這四年的青春了。】
……
2
他們上了一輛黑色的轎車,車標誌我認得,六十多萬的車。
我發動電動車跟了上去。
沒一會,車停在一家日料店。
我一天跑八十單,一單五塊,一天賺四百。
她一頓飯喫掉了我一天的工資。
透過落地窗看進去。
她坐靠窗的位子,男人坐她對面。
他給她夾三文魚,她搖頭,然後拿出手機拍照。
閃光燈亮了好幾下。
臉上的笑容是我四年來沒見過的那種鬆弛、被寵着的,理所當然。
我蹲在路邊電動車旁邊,膝蓋上的傷口崩開了,血絲順着小腿往下淌。
手機亮了。
林霜發來的消息。
【你要是還不回我,我當你默認分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