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七歲那年,吃了一塊糖,從此“嫁”給了一個四歲的孩子。
陰間規矩,替死人坐一炷香,了卻執念便兩清。
可那炷香燒到一半,那個孩子爬到我膝上,把一塊咬了一半的糖塞進我嘴裏,喊了一聲“媽媽”。
就這一聲,我走不掉了。
他們說,被亡者至親認下的替身,會被執念纏上一輩子。
我在那個家住了九年,給他當“媽”。
直到我陽壽將盡的那天,他渾身是血地跑回來,將一根紅繩死死系在我腕上。
他說:“把我的命,分你一半。”
小混蛋。
你親媽把命給了你。
我一個冒牌貨,怎麼配。
我十七歲那年,吃了一塊糖,從此“嫁”給了一個四歲的孩子。
陰間規矩,替死人坐一炷香,了卻執念便兩清。
可那炷香燒到一半,那個孩子爬到我膝上,把一塊咬了一半的糖塞進我嘴裏,喊了一聲“媽媽”。
就這一聲,我走不掉了。
他們說,被亡者至親認下的替身,會被執念纏上一輩子。
我在那個家住了九年,給他當“媽”。
直到我陽壽將盡的那天,他渾身是血地跑回來,將一根紅繩死死系在我腕上。
他說:“把我的命,分你一半。”
小混蛋。
你親媽把命給了你。
我一個冒牌貨,怎麼配。
......
我叫溫荇。
十七歲之前,我最值錢的東西是一副生辰八字。
我媽溫大蘭生我那天,接生的赤腳醫生說了句“這丫頭八字真厚”,被路過的齊半山先生聽見了。
……
那頓團年飯沒喫完。
齊半山清了場,堂屋的門關上,燈火撥暗。
只剩我、他,和那個賴在我膝蓋上死活不下來的男孩。
他蹲在我面前,壓着嗓子說了大半炷香的話。
姜若棠的執念是放不下兒子。替身法事本來就是借活人的殼給亡魂一個交代。
她看見席位上有人坐着、飯有人喫,知道家裏安好,執念就散了。
可她的兒子認了。
四歲的男孩把替身當成了親媽,喊了名字、塞了糖。
活人的念頭比死人的結實一百倍。
他的執念纏上了我,壓住了法事,比他媽的執念更難散。
“你要是硬走,他的魂會跟着拽。輕則大病一場,重則……”
齊半山咽掉了後半句。
我問了一個蠢問題:“甚麼時候能走?”
“等他自己放手。”
“他不放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