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回孩子上戶口那天,林曉誓要爲兒子孟餘奪回應有的一切。可丈夫孟建軍早已在軍區另娶戰友遺孀付倩,並將她的兒子孟樹記在名下。面對丈夫的冷漠與謊言,林曉不再隱忍,她選擇把事情鬧大,只爲兒子不再淪爲上一世那個無人認領的‘野種’。當付倩穿着嫁衣、帶着兒子踏入家門,一場關乎身份、母愛與復仇的戰爭,在破舊的小院裏無聲爆發。
上輩子我給孩子上戶口時,才發現老公已經在軍區娶了戰友遺孀,並把遺孀的孩子記在了自己名下。
正值計劃生育政策,她的孩子上了軍區學校,我的孩子卻成了人人喊打的野種。
我以死相逼,他只答應讓我的孩子以侄子的身份隨軍。
隨軍路上,孩子在火車上被人販子拐走了,只留下兩根斷掉的小拇指。
我瘋了一般求他登報找人。
他卻嫌棄我矯情:
“你能不能懂點事,孟餘已經是個殘疾人,找不回來就算了,可你這樣小題大做,別人的閒話會傷害倩倩和小樹。”
絕望之下,我跳河自殺。
再次睜開眼,我回到了給孩子上戶口那一天。
這次,我跪在部隊門口,聲淚泣下的求組織爲我做主。
在民政局把孩子登記在我的戶口本上後,我直接去隔壁警察局撒潑:
“警官你可得給我做主,我那男人在外面娶二房了。我是明媒正娶,我的孩子卻上不了戶口,你們要是不給我一個交代,我就帶着孩子一頭撞死。”
我要把事情鬧大,鬧到孟建軍不敢私下解決這件事。
告完狀的第三天,孟建軍就拖家帶口的回來了,比上一世我以死相逼求他回來的速度快多了。
上一世我連發三封電報,都收不到回信,到最後我割破自己的拇指,寫了一封血書,孟建軍纔在一個月後回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