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鐵上扒了帥哥的褲子。
撿到了他的耳機。
剛好偷聽到他的聯繫方式。
最後發現他住我隔壁。
老天這是追着我喂姻緣啊。
但他居然是我死對頭的朋友。
————
今天週一,去上班的路上心情是非常沉重的,這個工是非打不可嗎?
上地鐵的時候,一眼看到一個鶴立雞羣、氣質不凡的帥哥,不自覺往他那邊靠,儘管他附近已經人滿爲患。
沒甚麼心情玩手機了,盡顧着偷瞄,這帥哥高高瘦瘦,鼻樑挺拔,還是個睫毛精,似乎感覺到周圍三三兩兩投來的目光,他顯得有些不太自在。
中途到站,門一開,車廂裏一瞬間湧入大量打工仔,都害怕沒擠上耽誤了上工的點兒,導致窩囊費被扣。
於是都卯足了勁兒往裏頭推攘,而已經上了車的人則事不關己地嚷嚷着抱怨着。
不知道是哪位猛士踩住了我的鞋後跟,導致我砰的一下,直挺挺的、準確無誤地摔倒在人縫裏,沒有一個人肉墊子。
按理說倒下的瞬間都會下意識抓住身邊的東西,我確實也這麼做了。
當事人很後悔,好死不死抓住了帥哥的褲子,好死不死帥哥今天穿的休閒褲,鬆緊腰的!
……
上班後打開電腦第一件事就是帶薪聊天,生動形象的跟朋友描述了早上發生的尷尬事件。
朋友認爲如果說我在地鐵上扒了帥哥褲子這件事的尷尬程度是百分之一百,那麼我幫他把褲子拎上去這個動作的尷尬程度就是百分之一萬。
帥哥一定恨死我了。
在那之後,我每天都在期待着能夠再次見到帥哥,在地鐵上是瞌睡也不打了,手機也不玩了,生怕錯過。
但連着好多天我連帥哥的影子都沒見着,別說帥哥本人,就是個「莞莞類卿」也不曾看見,不禁有些傷感的想到了那句話
「有的帥哥,見第一面的時候就已經是最後一面了」
終於,我還是將他歸還於人海......
可是,他的一隻耳機落在我這兒了呀!pro的!
帥哥想必不在乎一副耳機,我也不必苦等一個無緣人。
快要把這茬拋之腦後的時候,我卻再次遇到了帥哥。
在我朋友工作的園區的工會大食堂,帥哥背對着我,正在用午膳。
別問爲甚麼一個背影就能認出來,帥哥在我這裏,過目不忘。
搭訕的機會來了!
我拿出那隻孤單的耳機戴上,專注地盯着前面的背影,意料之中地耳機裏響起已連接的提示
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