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正月十三,我接到奶奶電話,說要全家回村過元宵。
上一世,這通電話後,我被她親手推進殺人犯的柴房。
爲了換兩千塊彩禮給堂哥娶妻。
重生回來,我盯着桌上那把花生
——我知道自己過敏,可奶奶笑着說:
“囡囡最愛喫這個。”
她不是記錯,是根本不在乎我會不會死。
更可怕的是,我爸根本不是她親兒子。
而是她騙領烈士撫卹金二十多年的工具。
1985 年,正月十三。
奶奶的電話打到了廠裏,讓我們一家三口回村過元宵。
我捏着聽筒的手微微發抖。
上一世,就是這個電話,引着我們踏進了地獄。
我重生了,回到了被奶奶騙去和S人犯相親的前三天。
掛了電話,我把橘子遞給媽。
她是下鄉知青,眉眼清雋,只是看向電話的方向,眼底凝着冷。
“黃鼠狼給雞拜年。” 我媽說。
我點頭。
奶奶從來沒對我們好過。
爸是老三,打小就被奶奶非打即罵,說他克家。
我和媽跟着爸,在村裏也從沒受過好臉色。
往年回村,奶奶把白麪、糖果藏起來,只給我們喫窩頭。
她總說,爸是養不熟的白眼狼,我是賠錢的丫頭片子。
可今年,她語氣熱絡,透着反常。
……
爸抬眼,“建軍結婚,是你們家的事。”
奶奶拍着大腿喊,
“甚麼你們家我們家?他是老陳家的根!你不幫襯,以後誰給你摔盆送終?”
“我不用人摔盆。”
爸的聲音很淡,卻帶着不容置疑的堅決。
二嬸立馬接話,
“三叔,話不能這麼說。
建軍搞大了鄰村姑娘的肚子,人家要兩千塊彩禮,還要在鎮上蓋三間磚房。
不然就告建軍耍流氓,抓去勞改。”
兩千塊,在 1985 年,是天文數字。
爸在廠裏當技工,一個月工資也就三十多塊。
我冷笑,“沒錢就自己掙,我爸又不是搖錢樹。”
奶奶惡狠狠地剜我一眼,
“死丫頭,輪得到你說話?
女兒家遲早是別人家的,建軍纔是陳家的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