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六歲嫁入侯府,八十八抬嫁妝換不來婆婆一個正眼。
八年中。
侯府的日常開銷、婆婆借走的銀子、大嫂搶走的鋪子。
我剛開始據理力爭,換來的夫君一句孝道大於天。
但每一筆賬,我都記得。
不是記仇,而是告訴自己。
人心換不來人心時,就別換了。
後來婆母重病,要我贍養。
我默默翻開了這些年的賬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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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婆婆藉口祠堂要整修,從我這借走一千兩。
名義上,我們和大哥每家一千兩,可是後來我才知道,這筆錢大哥一家並沒有出。
再後來,府裏操辦大小宴會,大到婆母壽宴,小到侄女滿月酒,都是我來出大頭。
看着從嫁入侯府一筆一筆的花銷,我的心越來越涼。
女兒的週歲宴時,我本來要大辦的,但婆母不同意。
「一個嫡次女罷了,以後再說。」
但大嫂家的玉姐兒就連小的生辰宴也都要辦的,我不明白我的女兒到底差在哪兒了。
我當時臉色就不好看了,陳旭卻一直在旁邊安慰我。
「我們自己過也一樣。」
「我陪着你和娟姐兒,我讓人把我們院子佈置一下。」
我咬着脣,嚥下滿腹委屈。
「這怎麼能一樣呢?」
「週歲宴大辦,意味着娟姐兒是受到家族重視的女兒,以後婚嫁也能被高看。」
我因爲商戶女的身份,受夠了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