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答辯剛結束,大學舍友突然發來一筆賬單,備註:
【四年來積累的彩禮,請支付。】
點開一看:三十八萬八。
起初以爲只是玩笑,直到她發來詳細到日的賬單明細,並附上一句:
【四年同居,和結婚有甚麼分別?彩禮當然該給。】
接着又補了一條:
【畢業後分開,你還得按月付我1500撫養費,直到我再婚。】
我看着屏幕,氣笑了。
首先宿舍是大學學校分配的,其次我是女的!
......
【我是985高校學歷,在本地婚戀市場屬中上水平,平均彩禮20萬。】
【戀愛期間以住一起爲目的追求女方的必要開銷,按市場標準2000元/月計,四年共96000元。】
【同居四年,我承擔大部分家務,家務勞動市價3000元/月,共144000元,折價50%後爲72000元。】
…
……
2
我算是看明白了,這一家人就是衝着我來討債的。
汪琳介紹這四個人分別是她的爸媽、二叔還有哥哥。
躺在我牀上的二叔汪勇,將一團用過的紙巾砸向我,“丫頭,聽說你保研了?不想因爲欠債不還被學校開除吧?”
“我憑甚麼給你們錢?”我往後躲了一步,看向汪琳,“你和我只是舍友而已,天底下舍友那麼多,怎麼就你按情侶同居算彩禮?!”
“那怎麼了,我當初願意跟你住在同一宿舍也是奔着彩禮來的。”
汪琳滿臉不屑,我卻注意到她手裏把玩的是我新買的ipad。
“你放在宿舍這些東西撐死也超不過一萬塊錢,我就喫點虧,拿來當今天的利息,但你要是明天還不給錢,我看你還有甚麼可以抵賬的。”
“你這是盜竊!”
我的話進入他們耳朵裏,就跟放屁沒甚麼兩樣。
汪琳的母親劉翠芳見我不配合,猛地伸手要揪我耳朵,我躲開後,她一腳踹在我膝窩,我腿一軟跌倒在地。
“三十八萬,一分錢也別想少。”
說着,汪琳從抽屜裏拿出我的計算器,“還有贍養費,下個月開始付,先按1500算,等你工作了以後,就按照你工資的50%給我,聽到沒有?”
“你們一家都有病吧?我根本不欠你們的,憑甚麼舔着臉找我要錢啊!”我掏出手機,“馬上離開宿舍,不然我報警了。”
顯然我的威懾力爲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