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名的混不吝陸野,勉強同意和宋格結婚,原因是她看上去聽話,好拿捏。
確實好拿捏,結婚一個月,就被她拿捏住了。
陸野,“看走眼了。”
婚後,他就簽了離婚協議,並約法三章,互不干涉私生活,在外裝不熟,一年後離婚。
一年不到,那個二世祖抱着宋格的腿哀求。
“寶,啥都給你,求求你了,給我個身份吧。”
“我信!”老爺子不假思索,“喜歡不在認識長短,沒聽過‘白首如新,傾蓋如故’?”
陸野插兜往外走,“我就一句話,不娶。”
“咳咳咳......”老爺子咳得直喘。
“老爺子,您沒事吧?大少爺,老爺子暈了。”管家驚慌。
陸野扯脣,“裝。”
沒騙過他,老爺子一把推開管家,喪氣的哀嘆,“唉,老了,說的話也沒用了,管家,你幫我收拾東西,明天我就回鄉下給宋格爺爺守墓,是我對不起他,沒能守信,我用剩下的日子向他贖罪,以後誰也不見。”
陸野腳步一頓,轉過身來,只見老爺子佝僂着腰,拄着柺杖走進裏面的房間,整個人一下子蒼老喪氣了許多。
他無奈的笑了笑,“行,我同意,明天就領證。”
他自小被放養,活成脫繮野馬沒人管得住。
後來是老爺子看不下去,就把他拎在身邊,雖沒改他的秉性,倒也能稍微壓制。
這個家裏,他誰的話都可以不聽,但老爺子一打感情牌,他再不爽也得忍着,不服也只能憋着。
第二天下午,桂城民政局。
一輛冰川藍色的跑車, 踩着下班的時間點停到了門口。
車門打開,身姿挺拔的男人下車,推門進去。
一股熱氣衝進大廳,宋格回頭,看陸野從外面走進來,他穿的很隨便,跟街溜子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