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三十那晚,我成了整個家族的罪人。
只因我把媽媽送的那隻金手鐲,直接扔進了垃圾桶。
從小到大,每個人都說媽媽偏疼女兒,愛我遠勝過弟弟。
不管是玩具,還是衣服,零花錢,我得到的永遠比弟弟多。
爲了慶祝我考上京市公務員,媽媽偷偷賣掉外婆留給她的唯一一件金嫁妝,也要給我準備一份禮物。
可我一點都不在意。
因爲這一切,都是她欠我的。
說罷,我直接摔門進了臥室,任憑親戚們怎麼勸我都不爲所動。
正準備收拾一下時。
媽媽端了碗給我盛上滿滿一大碗肉,進到我的屋,輕聲道:
“楠楠,你和媽生氣,但也別餓着自己啊。”
我目光下移,落在碗裏的魚肉上。
抬手將碗掀翻,肉和菜混合着汁水濺了一地。
媽媽更是一個踉蹌坐在地上。
我指着這一地的狼藉,對着她大聲指責:“你到底甚麼意思?不知道我最討厭魚嗎?”
聽到動靜,弟弟衝了進來,踩到地上的湯汁時還差點摔倒。
他趕忙扶起媽媽,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罵:
“你是不是有病?媽怕你餓着還不忘給你送飯,你這樣對她?媽到底哪裏對不住你?”
媽媽眼圈已然通紅,她拉着弟弟的袖子勸他別說了。
她蹲下身子,一點點將髒了的飯菜收拾好,渾身止不住地發抖:
“是媽的錯,媽不知道你現在不喜歡喫魚肉,媽現在就給你盛點別的來。”
我看着她卑微的樣子,心底一陣厭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