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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薪拉屎的時候,手機給我推送了一條帖子。
【對新來的實習員工一見鍾情,但他女朋友也在公司實習怎麼辦?】
首評留言:【有女朋友就放棄啊,難不成你還想當小三?】
博主卻回覆了對方一大段。
【介紹一下我的情況,三十歲未婚未孕,有車有房還有存款,除了年紀比他大八歲以外,並沒有其他地方輸給他的女朋友了。】
【好不容易遇到一個喜歡的,真的要放棄嗎?】
緊接着,就冒出來一大堆幫她出謀劃策的人。
【人家小情侶剛畢業,還沒有經歷過社會的毒打,沒有經歷過利益相爭的感覺,你從中挑撥離間一下估計就分手了!】
【支持帖主勇敢追愛,我覺得樓上說得對,最好對他女友好一點,這樣男生心裏纔會感到不平衡,這情侶之間一旦有了爭吵,肯定就會分手了。】
【到時候你再卡一下女生的實習轉正,這公司不就剩下你和男生了嗎?】
我暗暗在心裏罵了一句神經病,並沒有放在心上。
誰知,當天下午,部長向巧曼就將我和男友喊到了辦公室。
對我們說道:“上面派下來一個重點項目,你們誰能拿到這個採訪,就能提前轉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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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是我先反應過來,下意識的解釋道:
“向部長,你是不是誤會甚麼了?是宋開宇拿到了這次採訪的機會!”
宋開宇這也纔回過神來。
不過,他並沒有第一時間怪罪我。
只是同樣也疑惑的問了一句。
“昨天下午,林總就親口答應接受了我的採訪,是出現甚麼變故了嗎?”
向巧曼似乎是沒有想到,這裏面還有這樣的故事。
當即就露出驚訝的表情。
說道:“可是,林總今天早上給我來電,點名要接受夏梓露的採訪。”
我皺了皺眉,不知道爲何,心裏生出一股不好的預感。
還沒來得及說話,就聽見向巧曼語重心長的對我說道:
“小林,我知道,你們是男女朋友的關係,但在工作上,沒必要這麼互相讓!”
“我相信你有這個能力,加油。”
說完,她又看向了宋開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