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渺前夫是個冷漠寡淡的人,她白天當祕書,晚上做妻子,結婚兩年沒有得到半分真心。
他小青梅回國那天,兩人和平簽下離婚協議書。
誰知道半年後,沈渺意外懷孕。
暗戀多年的前夫不要了!她果斷帶球跑!
前夫跟小青梅官宣了?跟她沒關係!
前夫向小青梅求婚了?她送上祝賀,祝你們百年好合,早生貴子!
誰知傳言要跟小青梅結婚的前夫,在她生完當天出現在產房門口,求複合!
沈渺連連搖頭:“賀總,孩子真不是你的!”
賀忱:“不是我的,我也要!”
深夜,沈渺發了一張新生兒照片,並且配文:升級當媽啦,嫡長兒!
不出一個小時,家門被已經離婚半年的前夫敲響。
門一開,賀忱那張陰沉的臉,就讓沈渺這兩室的出租屋溫度,降至冰點。
沈渺握着門把的手扣緊,“你怎麼來了?”
男人冷着臉不說話,抬腳進來,鋥光瓦亮的皮鞋踩在老式居民樓的彩花地板上,格格不入。
這不是他第一次來這裏,他徑直去了沈渺的臥室。
他的助理林昭,手裏拿着一份協議書,遞給沈渺。
“沈祕書,好久不見,這是賀總的御用律師連夜擬定出來的撫養權協議書。”
沈渺接過協議書,翻開看了一眼。
賀家長孫,必須由賀家撫養長大。
整頁的長篇大論,沈渺精準地捕捉到這一句。
果然,賀忱要爭撫養權。
他也不是那麼不講情面,沈渺可以將孩子撫養到三週歲。
前提是她願意,她要是不願意,現在賀忱就把孩子帶走。
沈渺的心尖淡淡化開一抹痛,蔓延至四肢百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