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最好的那一年,我被南宮家用三袋大米,換回去做了沖喜的童養媳。
村裏人都說我攀了高枝兒,一朝村姑變鳳凰,等少爺長大及冠,我就是他的妻。
入府這幾年,我與南宮瑾朝夕相伴,陪他從十四歲長到二十一。
然後,我成了他的下堂妻。
南宮瑾愛上的那位鳳歌小姐是個狠角色。論家世、相貌、手段,我沒一樣比得過她。她稍微哭一哭,我這些年的陪伴與守護,就都成了笑話。
宅鬥到最後,我與南宮瑾,已然到了相看兩相厭的地步,我只能選擇狼狽離開。
哪曾想,南宮瑾會突然失了記憶。
醒來的他忘了很多事情,也忘了公孫鳳歌,記憶停在了十八歲。
而十八,正是南宮瑾最愛我的時候。
南宮瑾醒來的第三日,他的牀前排起了長隊。
“這位是餘林,你隊伍裏的中尉,有印象嗎?”
金管家指着排在隊伍第一,臉上有刀疤的男人,給南宮瑾介紹。邊介紹邊觀察着他的反應。
南宮瑾搖頭,“沒印象。”
“那我呢?祁城,跟你在山海城剿匪行動中三進三出,破了莫山那老賊的換意鏡的大功臣。也不記得了?”
南宮瑾點頭,“嗯,不記得。”
“我我我,我,年小小,外號千里馬,無涯子的徒弟......”
“嘶——”
年小小的自我介紹還沒說完,南宮瑾就手撐着太陽穴,纖長的睫毛掩下來,輕輕地哼了一聲,一副柔弱的病西施模樣。
金管家臉色一變,趕忙撥開人羣,將坐邊上沒甚麼存在感的我拽過來,“夫人,快快快,家主又喘不過氣了。”
我都還沒坐穩當,手就被金管家按到牀上,然後,南宮瑾原本按着太陽穴的手,就這麼牽住了我的手。
別誤會,南宮瑾沒有移情別戀。
牽手,純粹只是爲了治病。
南宮瑾不知是在那場戰役裏被殭屍啃了腦子,還是被巫師下了降頭,醒來後不僅少了覺醒武魂後的記憶,居然還需要與我肢體接觸,才能緩解突然呼吸不上來的症狀。
這病症太過蹊蹺,怎麼看都像是我搞的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