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騎手趙志剛穿越到了1974年,成爲年代文裏的小混混。
原主好喫懶做,偷雞摸狗,是村裏有名的萬人嫌。
最後還害死了知青媳婦陸雨薇。
好在,他覺醒了見義勇爲系統。
【叮,恭喜宿主,完成一次見義勇爲任務。獎勵大團結100張,已存放至系統空間。】
【叮!恭喜宿主,完成一次見義勇爲任務。獎勵:獸語精通,宿主可無障礙與高級智慧動物進行語言交流。】
【叮,恭喜宿主,完成一次見義勇爲任務。獎勵槍法精通,百步穿楊。】
【叮!恭喜宿主,完成一次見義勇爲任務。獎勵:身體素質強化,讓你擁有獵豹般的速度,和猩猩一樣的力量。】
【叮!恭喜宿主,完成一次見義勇爲任務。獎勵:解毒丹一枚,服用後可讓宿主百毒不侵。】
趙志剛有三個目標:第一,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第二,改變女主陸雨薇的悲慘命運。第三,帶領全家喫香喝辣,在火紅年代中過上悠閒的生活。
趙志剛腹誹:給一個村裏人憎狗厭的二流子綁定見義勇爲系統?這是不是有甚麼大病?
就像是黃鼠狼給雞拜年,純屬離譜到家了。
可既來之,則安之。
他一個無牽無掛的孤兒,上輩子活到28歲,除了送外賣就是送外賣,妥妥的牛馬打工人。
如今白撿了一具18歲的年輕身體,風華正茂,荷爾蒙爆棚,怎麼算也是他賺麻了。
除了沒手機沒網絡,生活枯燥得能淡出個鳥來,這七零年代的杏花村其實還挺對他的胃口。
藍天白雲,空氣清新。
大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沒有任何九九六的壓力。
最爽的是,託原主活閻王的福,別人在地裏累死累活掙工分,他卻能靠着兇名到處摸魚,工分還一分不少。
趙志剛走到院門口,碰上了自家老孃周桂英。
“寶弟!你這是咋了?下河摸魚去了?”
原主趙志剛是家裏老幺,上頭四個姐姐,從小被父母捧在手心裏寵着,硬生生給寵成了一個無法無天的混世魔王。
趙志剛甩了甩頭髮上的水珠,滿不在乎地笑笑:“哦,剛路過河邊,看見陸知青掉水裏撲騰,想着好歹是條人命,就順手給撈上來了。”
周桂英一聽,心疼得不行,上來就想扒拉他的溼衣服。
“那河水多涼啊。快,竈上有熱水,趕緊回屋衝個熱水澡,娘給你煮碗紅糖姜水,再臥兩個荷包蛋,好好去去寒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