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耳的剎車聲響起,趙志剛飛了出去。
劇痛襲來的前一秒,他還在心裏罵罵咧咧——這單超時要扣五十,今晚又得啃饅頭。
再睜眼時,趙志剛發現自己躺在土炕上,茅草屋頂、牆上還糊着報紙。
這不是自己那間月租八百塊的城中村。
無數不屬於他的記憶碎片猛地衝進腦海。
接收完記憶的趙志剛,眉毛一挑。
他居然穿書了。
現在是1974年。
白山腳下,杏花村。
自己穿到年代文裏,成了同名同姓的炮灰男配。
原主趙志剛,十八歲,村裏有名的混不吝。
好喫懶做,偷雞摸狗是家常便飯,十里八鄉沒人待見。
他盯上了京市來的女知青陸雨薇,仗着幾分蠻力,三天兩頭去知青點堵人。
有一天,陸雨薇去河邊洗衣裳,腳下打滑掉進了河裏。
趙志剛會水,但他愣是等陸雨薇嗆得半死,才慢悠悠跳下去救人。
……
趙志剛腹誹:給一個村裏人憎狗厭的二流子綁定見義勇爲系統?這是不是有甚麼大病?
就像是黃鼠狼給雞拜年,純屬離譜到家了。
可既來之,則安之。
他一個無牽無掛的孤兒,上輩子活到28歲,除了送外賣就是送外賣,妥妥的牛馬打工人。
如今白撿了一具18歲的年輕身體,風華正茂,荷爾蒙爆棚,怎麼算也是他賺麻了。
除了沒手機沒網絡,生活枯燥得能淡出個鳥來,這七零年代的杏花村其實還挺對他的胃口。
藍天白雲,空氣清新。
大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沒有任何九九六的壓力。
最爽的是,託原主活閻王的福,別人在地裏累死累活掙工分,他卻能靠着兇名到處摸魚,工分還一分不少。
趙志剛走到院門口,碰上了自家老孃周桂英。
“寶弟!你這是咋了?下河摸魚去了?”
原主趙志剛是家裏老幺,上頭四個姐姐,從小被父母捧在手心裏寵着,硬生生給寵成了一個無法無天的混世魔王。
趙志剛甩了甩頭髮上的水珠,滿不在乎地笑笑:“哦,剛路過河邊,看見陸知青掉水裏撲騰,想着好歹是條人命,就順手給撈上來了。”
周桂英一聽,心疼得不行,上來就想扒拉他的溼衣服。
“那河水多涼啊。快,竈上有熱水,趕緊回屋衝個熱水澡,娘給你煮碗紅糖姜水,再臥兩個荷包蛋,好好去去寒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