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癌症那天,我媽捲走了我所有的積蓄,說是要給我弟弟換輛新車。
我躺在醫院,連最便宜的靶向藥都買不起。
我打電話求她,她不耐煩地說:“養你這麼大,花你點錢怎麼了?人固有一死,早死晚死不都一樣?”
是啊,早死晚死都一樣。
後來,我加入了新藥的臨牀試驗組,不僅病情好轉,還因爲體質特殊,幫藥企攻克了技術難關,拿到了一大筆獎金。
我媽看到新聞後,立刻打來電話,語氣諂媚:“閨女啊,媽就知道你福大命大!那筆錢,先給媽幫你保管着?”
我平靜地拒絕了:“不用,我已經立了遺囑,如果我死了,這筆錢將全部捐給慈善機構。”
她在那頭尖叫起來:“憑甚麼捐了?我可是你媽!我有權利繼承你的遺產!”
我心中一片冰冷,原來在她心裏,我已經是個死人了。
2.
夜裏,我又開始發燒,疼得整個人意識模糊。
在半夢半醒之間,我想起了顧衍。
他是我小時候的鄰居,比我大三歲。
那時候,林宇總是搶我的東西,欺負我。
每次都是顧衍衝出來,護在我身前。
他會把林宇揍得哇哇大叫,然後把搶走的東西塞回我手裏。
他會用自己攢的零花錢,給我買我最愛喫的麥芽糖。
有一次,我媽因爲林宇打碎了她最愛的花瓶,罰我不準喫飯,把我關在門外。
是顧衍偷偷從他家窗戶爬出來,給我送來一個熱乎乎的烤紅薯。
他把紅薯塞給我,笨拙地擦掉我的眼淚,悶聲說:“林舒,別哭。以後我保護你。”
後來,他家搬走了,去了很遠的軍區大院。
臨走前,他給了我一個地址,讓我給他寫信。
他說,等他長大了,就回來接我。
我把那個地址當成寶貝,小心翼翼地藏在我的鐵皮文具盒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