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李新成第一次有交集,是在他白月光的葬禮上。
第二次,我變成了他身邊見不得光的人。
他瘋狂索取,肆意羞辱,爲的就是給他的白月光報仇。
後來,我走了。
李新成沒日沒夜的找我,他質問我,“你欠我的那甚麼還?”
“拿錢還,拿命還。”
“那我對你的感情呢,拿甚麼還?”
我笑了,“我們之間,壓根就沒有感情
我沒有猶豫,直接上了車。
我缺錢,很缺。
最近我哥的情況不好,需要每週注射進口藥,一針就要五千塊,我家負擔不起。
司機將車開到江邊,然後下了車。
車裏只剩我和李新成。
他點燃一支菸,我將身子稍稍靠窗挪了挪。
他嗤笑一聲,把煙掐滅。
“你跟我,一個月五萬。”
沒有詢問,只是陳述。
我想他應該是查過了,知道我沒有理由拒絕。
我再次看向手裏的錢,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抬頭對上他的丹鳳眼,眼前的男人和那個少年重合。
大學時,他就是這樣出衆。
人又高又帥、成績好,似乎家裏也很有錢,一入學就進入了籃球隊,成了校草。
有了籃球隊的一羣哥們,沒人敢惹他,但他也從不欺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