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報復蕭以桉,我自願遠赴北狼國,與殘忍嗜殺的北狼國君和親。
愛情沒了,我不能鬱鬱寡歡,我要全大義,爲滿朝百姓犧牲自己。
只是我都已經做好了慘死北狼的準備了,北狼國君卻親自來夜宸國與我成婚,接我回國,要我做四國最尊榮的女人。
這是甚麼情況!?
我不懂,卻還是接旨上了花轎。
2
雪還在下。
我卻愈發地清醒。
我有了個大膽的想法。
我要嫁人就得嫁給比蕭以桉更厲害的人。
放眼夜宸國,比蕭以桉厲害的就是國君,國君的年紀都可以當我爺爺了,我不會嫁,所以…有一個人是絕佳的人選。
我既可以離開這已叫我聲名狼藉的夜宸國,也能離開蕭以桉,還能迫使國君主動替我遮掩生辰宴會之事、並以最高婚儀送我出嫁。
我要去北狼和親,我要嫁給北狼國君。
“你瘋了!?小姐,北狼國君殘忍嗜S,如今還身患重病,美其名曰和親,實際上就是要衝喜。宮中爲了和親人選已經談了三天三夜了,沒有公主願意遠嫁荒涼苦寒的北狼,守着一個隨時都可能掛掉的夫君。”
婢女浣浣一邊生暖爐,一邊急切地勸說着我。
我盯着我腿上的傷口。
三日罰跪之期一到,我便硬着頭皮、言不由衷地跪拜、致歉。
我得活下去。
於是我幾乎是爬着到了宮門。
聽說我走過的那條路,鮮血融化了大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