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成了首富男主的後媽,劇情在十五年前。男主他爸對我說。「商業聯姻,我們互不干涉。」小男主也傲嬌,「我纔不要喊你媽媽。」那敢情好啊!我搞事業!可誰知道男主叛逆在幼兒園打架,我到校後,他還拽着我說,「瞧見了吧,我有媽媽!」說完扭頭輕聲看我,「幫我一下,過年壓歲錢統統歸你。」「行吧。」壓歲錢不壓歲錢的不重要,關鍵不能駁了男主的面。男主的爸爸更過分了。「我被人表白了,纏着我不走,過來幫我處理下。」「一次一百萬。」他追加了句。「來了!」我絕不放過任何一個賺錢的機會!
我跟顧城寧意外迅速的達成了協議。
火速的簽完了合同,我們倆二話沒說直奔民政局,然後在顧雲辰毫無作用的抗議聲中效率飛快的領了結婚證。
從民政局拿着那個紅本出來,我跟顧城寧就徹底成了一根繩上的螞蚱。
而我答應他聯姻的條件也很簡單。
我要拿到林氏的控股權,顧城寧必須盡他所能的幫我。
畢竟搞男人哪有搞事業香。
我再也不想經歷上輩子被鉅額賠償嚇暈那種事了!
顧城寧對我的條件並無異議。
畢竟再怎麼着林氏也不是他的公司,而我作爲他的「老婆」成爲林氏的控股人對他百利無一害,他必然不可能拒絕。
就這樣,我們兩個各自揣着一份合同跟約定,順順利利的應付完家裏家外住到了一起。
顧城寧平時很忙,並不經常在家裏。
反而是我因爲還沒有找到正式進入林氏中心層的機會,平時比起顧城寧來就要清閒很多。
也是因爲這樣,照顧顧雲辰的責任自然而然的落到了我身上。
我們三個現在雖然住在一起,但顧雲辰明顯對於我這個突然出現的「後媽」並不怎麼認同。
他平時除了上學,在家的時候也不愛搭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