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有一個見不得光的戀人,我陪着他從18歲到24歲,走過了我們的青蔥歲月。
他是個歌手,經紀公司不允許暴露戀情,我們只好轉爲地下情。
他說跟着他我受累了,讓我委屈了,他讓我再等等,兩年內,他只要火了,我們就公佈戀情,他要跟我求婚,彼此攜手走入婚姻的殿堂。
我沒想到那一天來的那麼快。
他去參加音樂節了,今天是最後一場決賽,決定着他能不能拿到冠軍。
我拿備用鑰匙打開他的公寓,一邊收拾房間,一邊看着網上的直播,看着他在節目裏閃閃發光,我覺得無上光榮。
他不喜歡家裏有陌生人的氣息,不喜歡別人碰他的東西,所以,一般都是我下班後過來悄悄給他整理,熨洗衣物。
如果趕上他剛巧回來,我們還能度過一個短暫的甜蜜的晚上。
我不能跟他同時出現在大衆視野之內,他不能陪我在外面用餐,不能陪我逛街買衣服、看電影,不能接我上下班......
大部分普通情侶能夠在一起的甜蜜事情,在我們這裏,統統列爲禁區。
我一個人承擔了生活的大部分苦楚,一個人生活,還要分出精力來照顧他,爲他剪輯視頻、爲他組織粉絲活動,爲他進行宣傳,每日打CALL。
唯一暴露在衆人面前,跟他最親密的關係就是他的鐵粉頭子,每次組織粉絲活動,我跟他可以偷偷的做些甜蜜的視線交流,他還會在衆人不注意的時候偷偷的拉拉我的小手。
這樣的生活,我甘之如飴。
我喜歡他,我愛他,他是我的陽光,指引着我前進的方向。
……
2
對了,我一般不主動給他打電話,打了他也不會接,他不忙的時候就會主動來找我的。
半個小時過去了,一個小時過去了,一晚上過去了,蕭何易一直沒有消息,我決定先回到出租屋。
我輕輕的打開門,前後瞅了瞅,沒有人,這才躡手躡腳的走了。
我租住的房子離這裏稍微有點距離,這附近太貴了,我租不起。
多餘的錢,可以用來給他打CALL,我捨不得花在其他地方。
我租的房子只有一個房間,十幾平米。
之前在單位連續加班了多半個月,這個時候陡然一放鬆,又昏昏沉沉的睡了過去。
是蕭何易的電話將我驚醒了。
“何易,恭喜你,我就知道你能成功!”
“曉曉,對不起,我食言了。公司說我剛火起來,這個時候正是凝聚粉絲、大力發展的時候,如果公佈戀情的話......”
“我知道。我能理解。”蕭何易的聲音滿是歉然,我捨不得讓他難過,急忙回應。
經紀公司不是第一次讓他隱瞞戀情了。
瞞了這麼多年了,也不差這一星半點。
“曉曉,還是你最懂我!等我忙完這幾天,去我那兒咱們慶祝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