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穿成女配的第十六年,我好像喜歡上男主了。
嘖。煩。
(一)
“你站那幹嘛呢?不上課了?”站在我對面的男孩對着我喊道。金色的髮絲在陽光下恍如透明的蟬翼,在空中浮動。如果表情沒有那麼不耐煩,畫面會更加美好一點。
“知道了。催甚麼啊?”我抱怨着走到他身邊,和他一起坐進車裏。
哦,忘記介紹了。眼前這個人就是我穿進這本小說裏的男主,準確地說,是男主之一。
牧維文,今年十八,就讀於歐森斯私立高中,高三A班學生,校園H4之一,長相如奶狗一般可愛,性格如藏獒一樣暴躁。
不要覺得以上描述太過於瑪麗蘇,這就是在一本瑪麗蘇小說中,以上文字爲官方描述。我簡單總結了一下:牧維文,狗。
至於我?瑪麗蘇文裏的女配一般有兩種,一種是跟在女主身邊,混得很好的,一種是和女主作對,最後下場都很慘的。很不幸,我是第二種。
我,唐棠,牧家管家的女兒,從小跟隨父親在牧家長大,牧維文的玩伴,由於牧家的關係而能夠和牧維文一起進入歐森斯讀書。簡而言之,牧維文的書童。
書裏對我的描述是:
她從小就愛慕牧維文,知道自己配不上他,所以一直將愛意埋藏在心底。但是那個女生,明明和她一樣,甚至家世比她還要差上一截,憑甚麼能得到牧維文的喜歡呢?她嫉恨,她不甘,她憤怒。於是,她終於做出了不可挽回的錯事。最後唐父被趕出牧家,用盡一生積蓄給她還債,死在爲她奔波的路上。而她,在巨大的悔恨中明白了自己的錯誤,割腕了卻了自己的一生。
別問我爲甚麼記這麼清楚,如果你剛剛看完一本小說,就發現自己穿越進其中了,你也會想盡辦法把自己記得的所有都記下來,在以後反覆進行閱讀、記憶的,尤其當你成爲一個沒有好結局的角色時。
“你想甚麼呢?”突然一雙纖長白皙的手出現在我眼前,晃了晃。
“沒甚麼。在背書呢,馬上就月考了。”我直接把眼前的手往旁邊一扔。“你個倒數第一就不要拉着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