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自殺了。
當天晚上,警察找到我,懷疑她不是自殺,兇手是我。
原因是兩年前,我曾報過警,懷疑大女兒不是溺水,而是婆婆謀殺的。
我冷笑:那又能說明甚麼?
2
婆婆的屍體送去屍檢了。
警察還是盯住我不放。
問我兩年前是不是曾報過警,說婆婆S了我的女兒——囡囡。
我點點頭:“是的。但是警方查清了,囡囡就是溺水而死的。”
“兩年前究竟發生了甚麼?”
兩年前啊......
兩年前囡囡纔剛滿兩週歲。
本來囡囡一直是我媽在帶的,囡囡兩歲時我媽身體不好住進了醫院。
我和謝嘉譽又要上班又要在醫院照顧我媽,忙得焦頭爛額,根本沒法照顧囡囡。
後來,謝嘉譽便將囡囡送回了他家,讓婆婆幫着帶。
謝嘉譽他爸有強烈的重男輕女思想,從囡囡出生起就十分不喜這個孫女,雖然在同一個城市,但他竟能做到一次都沒來看過孩子。
每回過年過節我們回去,囡囡嬌嬌地叫爺爺,他也只是皺着眉頭哼一聲。
囡囡要在他家待上至少十天半個月,讓他很不耐煩。
下班後,我抽空去看囡囡的時候,小丫頭抱着我哭了:“媽媽,回家,媽媽,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