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回到1975年,睜眼就是七個嗷嗷待哺的仔,老婆卻被知情勾搭跑了,我表現得很淡定。
利用先知未來,上山打獵、下河抓魚,入海捕魚,無往不利,把七個仔養得壯實,惹來全村人羨慕,前妻後悔了,想要複合,我豈會同意?
當我靠着未卜先知,步步佔領時代機遇,成爲時代楷模,漂亮的女知青搶着想給我的孩子當媽!
村花:“我奶水足,保證你仔不會餓!”
女知青:“我有糖,仔肯定會喜歡我的。”
城裏幹部女兒:“我看上的是你的帥氣,與你的才能無關!”
......
陳建華站在時代的風口浪尖,回頭一看:
“你們都別搶,我喜不喜歡不重要,得我孩子喜歡纔行!”
“把你從我家裏搶的糧和臘肉還回來。”
老丈人林德柱的餘光看向東廂房,那邊的肉香味兒依舊散發出來,他忍不住嚥了咽口水,壓低聲音說:
“對外宣稱,是你主動與我女兒提的離婚,把我女兒趕走,我可以不計較你們現在煮了喫的。”
女兒在婚姻存續期間出軌,搞破鞋,這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免不了被人指指點點。
但如果是陳建華將女兒趕走,主動提的離婚,那意義就不一樣了。
沒人有理由對他們家指指點點。
“林德柱,你女兒跟知青搞破鞋,這點事,就算我不說,鄰居們早就知道了,如今他爲了跟知青私奔,拋下我和七個孩子,這事還用我來打掩護?”
“憑甚麼?憑甚麼我要替她林豔這個賤女人背這個黑鍋?她自己去搞破鞋,那是她的家教問題。”
陳建華的聲音洪亮,在小院子不斷迴盪,生怕鄰居們聽不到,繼續說:
“至於那糧食和豬肉,那是我爸拿半條命換來的慰問糧,被你女兒林豔直接往孃家送,我不過是拿回來而已,哪來的搶一說?”
圍觀在牆頭的街坊鄰居也都議論紛紛!
關於這些事兒,他們也都有所耳聞,但親口聽當事人說出來,還是不一樣的。
林德柱也沒想到這混子居然口無遮掩,毫無保留的說出來;說到底是他們理虧。
正想着如何反駁。
王翠芬拍着大腿,往前來,大聲嚷嚷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