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追隨宋哲十二年,當了他十二年的舔狗。
他追求女孩我替他出謀劃策,他表白我親自給點蠟燭。
我見證了他愛上一個又一個人,與她們纏綿再到分開。
我熬走了他周圍所有人,終於下定決心向他表白。
當我藉着酒勁準備時,卻聽到他與朋友的惡意交談,
這時我才知在他眼中我只是玩具,可以隨意送人。
“哥,如果你看不上溫柔,你就讓我嚐嚐唄。”
“好啊,我叫她來。”
攢足失望之後,我帶着全額獎學金,於大洋彼岸享受人生。
他卻瘋了似的滿世界地尋找我。
我回到家,沒有開燈。
對面的電視機幕牆上,還是十五歲時,和宋哲的合照。
我手腳並用,想將那張醜照拿下來,費勁力氣都沒有成功。
“不用再留了。”
我拿出鐵錘,對着照片上宋哲的臉,使勁的砸着。
大塊的玻璃崩裂成碎片,濺到我臉上。
瞬間一地狼藉。
但是我睡了個好覺。
第二日,我將溫家僅剩的資產全部掛網出售。
因爲急售,很快就有買家聯繫,而我全權交給了中介。
不知道,這些錢能不能買回媽媽的戒指。
過了兩天,目前我名下的全部不動產和動產都更換成了現金,除了信託基金裏的錢我不能動,手底下的兩千多萬應該足夠了。
我將現金都放進了卡里,獨自前往了宋哲的公司。
眼見着離出國的時間越來越近,必須將事情做個了結。
如果宋哲在對待我這件事上,是個徹頭徹尾的混蛋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