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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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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結婚前夕,我發現未婚夫的背叛,他的白月光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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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前一週,我收到了定製婚紗。

很奇怪,和我的尺寸不合,胸平腰細,我根本穿不進去。

剛要打電話詢問,店家卻把電話打到了我未婚夫季明的手機上。

我接了。

對方說:“紀先生,您定製的第二套婚紗地址發錯了,請問剩下的這一件還要發給任小姐嗎?”

我心頭咯噔一下。

呵呵,任小姐......

八成是季明的初戀,任憶。

沉默兩秒,電話那頭還在等我回復。

我說:“不必,發給我,我把地址給你,我是單敘晚。”

放下手機,我看了一眼躺在我身邊喝得醉醺醺的男人,一時間情緒上湧。

凌晨快三點,陽臺,半盒煙。

我已經不記得在這兒待了幾個小時。

抱着自己的手機,我在翻一個人的微博。

這個ID爲【回憶裏的白小兔】的微博賬號,是任憶的小號。

半年前我發現了這個賬號頻頻給我點贊,我好奇反手點開她的狀態看了看,從此打開了新世界的大門。

原來,任憶回國半年多了,一回來季明就主動聯繫上她。

多諷刺,哪怕在一起到現在,我們之間也都是我主動得多。

果然,白月光就是白月光......

和我這樣的蚊子血可不一樣。

她的動態無處不顯示着與季明重逢的每一刻都那麼浪漫。

季明去接機,帶她去喫那個巷子口的小餛飩,給她戴上我親手織的圍巾,與她一起手牽手漫步在雪地裏......

底下有她的粉絲羨慕,問她這是不是她男朋友。

任憶回了很曖昧的兩個字:你猜。

盯着這兩個字,我笑了。

我想起這個時間我在做甚麼......我在忙碌公司的項目,爲季明的工作鋪墊,更要爲半年後的婚期以及蜜月騰出時間。

季明當時頻頻缺席公司裏的事務,他給我的解釋是,正在挖掘新客戶。

我竟不知道,這客戶就是任憶。

我忙得像狗一樣,可也架不住有的人真的就是條狗,你對他再好,別人招招手他就跟人家跑了。全然忘記了當初任憶纔是背叛他,跟着別的男人出國的那個壞女人。

一夜未眠,我竟然毫無倦意。

天亮前,我去煮了一鍋粥。

季明醉酒後的第二天就喜歡喝我煮的粥,煮完後,我望着那鍋濃郁噴香的早餐一陣無語。

腦海裏翻騰出一個聲音:

——單敘晚,你特麼在幹嘛呀?

——賤不賤啊......

然後,我把一鍋粥都喝了,連一粒米都沒給季明留。

撐得要死,但是老孃樂意。

剛喝完,他醒了,哼哼着難受從牀上起來。

“你沒給我煮粥嗎?”他皺眉看我。

“煮了。”

“那粥呢?”

“我喝了。”

季明難以置信地看着我,那雙清雋帥氣的眼睛裏透着不耐:“你是不是腦子壞了,不知道我喝多了第二天起來要喝粥的嗎?之前每次都做得好好的,怎麼今天犯蠢了?”

啪的一下,我摔掉了筷子。

我笑着看他,卻擋不住眼底的淚意洶湧氾濫。

我一字一句地說:“狗是不喝粥的,狗愛喫屎。想喫啊,找任憶給你拉啊。”

我衝出大門的時候,季明還在發愣。

我快速抹掉臉上的淚痕,社畜沒資格浪費時間,我還要去上班賺錢。

通知我的團隊,預約婚假取消,我要全身心投入工作。

忙了半天,我回到辦公桌前看發現季明給我發了條消息。

他說:抱歉,昨天跟任憶見面只是偶然,沒提前跟你報備是我不對,別生氣了。

我茫然了。

他又發了句:晚上帶你去喫你一直想喫的海鮮吧,就你之前唸叨的那家。

心頭一暖,我好像感覺到那死掉的愛情又開始呼吸了。

或許......季明只是一時開小差,他心裏是有我的。

畢竟我們一起走過了七年。

一個人能有幾個七年。

我們經歷了校園生活,出了社會找工作,一起創業......無論多麼苦,我們都不曾放棄過。

租住在地下室的日子裏,我們擁抱在一起取暖;

孤單打拼,一天只吃兩頓的時候,我們分食一份水餃都覺得格外甜蜜。

季明的家庭比我好很多,他父母不滿意他選的專業,更不滿意他和我戀愛,在大二的時候就斷掉了所有經濟來源。是我,一直陪着他,幫助他,一步步走到今天。

他家有錢,但他成績不好;我家一般,但我是妥妥的學霸。

可以說,我們能一路在職場上這麼順利,成功創業,他離不開我的幫助。

如果沒有我,他搞不好連畢業證都拿不到。

可今天......這個男人好像已經忘記了我的好,在我面前貢獻着那破綻百出的演技。

盯着那兩條消息看了半天,我突然意識到:原來季明昨天晚上騙我去應酬,也是和任憶在一起,他以爲我生氣,是因爲發現了這一點。

我爲自己的心軟感到可恥和好笑。

他還不知道婚紗的事情已經暴露了......

大約是等得不耐煩了,季明又給我發了個問號。

我回:晚七點,不見不散。

季明開心起來,給我回了個可愛的表情包。

我冷眼看着,心一點點往下沉。

這個表情包,我只在任憶微博小號那兒見過。

我想我還不夠強大。

明知道這份感情已經變質,我卻還在留戀。

時間留下的慣性太可怕了,七年啊......兩千多個日日夜夜,就是一條真正的狗陪我,我也會有感情,一時半會根本割捨不下。

何況,在任憶回來之前,我們真的很好很好,是衆人眼中的模範情侶。

在一起的第二年,他爲我親手設計了一款婚紗。

他非要我保存那張草稿,說是等我們以後賺錢了結婚了,就按照這個設計給我定製一款最貴最漂亮的婚紗,他要讓我成爲世界上最幸福的新娘。

我把他的話當真了。

時至今日,我也沒有懷疑當初季明的真心。

只是這份真心走着走着就沒了......

就像流沙滑落指間,不知不覺,無聲無息,我想阻攔都辦不到。

去赴約之前,我回了一趟我和季明的小家。

租來的房子,一室一廳,面積不大隻有四十來個平方。

卻承載了我們好多的甜蜜。

我開始一點點打包自己的東西。

真奇怪,明明我還沒有下定決心離開,身體卻不受控制地做這些事。

剛整理好一個行李袋,我從珍藏的日記本里翻出了那張稿紙。炭筆的痕跡依然充滿質感,清晰可見,簡約優雅的設計十分貼合我的氣質。

右下角,是季明熟悉的筆跡。

他寫着:至所愛,單敘晚。

鼻尖一酸,我眼前一片模糊,抱着稿紙我再一次淚崩。

我想,不管是告別,還是繼續,我總該要和季明好好聊一聊,纔不枉我們相伴走過七年。

我提前半小時就到了。

從開始戀愛到現在,我一直都很有時間觀念。

主要是......我不捨得讓我愛的人等我。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季明沒來,我也沒給他打電話。

季明已經遲到了四十分鐘,服務生已經來給我添過三次水。

我翻開手機,習慣性地翻到任憶的小號。

十分鐘前,她更新了。

動態裏有一張照片,季明繫着圍裙正在廚房裏忙碌,哪怕只有一個背影,我還是第一眼就認出來。

任憶:時隔七年,這個男人還是隨叫隨到,只暖我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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