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日記本
日記內頁印着燙金花邊,最中間的位置寫着主人公的名字,叫雪臣。她沒有姓,是不是真名也不好說。總不會是姓雪吧?
不知這是少女內心的浪漫想法——譬如很多女孩子不滿意家長給的名字,有自己爲自己取名的嗜好;還是兇手,抑或是自殺同夥的障眼法,想把人引導到奇怪的方向去。
這本日記本的真實性也有待商榷,但能肯定的是,這一定是死者或者那個第二個人所留下的重要物證。
它,和真相也息息相關。
蔣夜鶯懷着某種難以言喻的情緒,翻開了這本半真半假的日記,開篇就是以“我”爲視角的日記。
“親愛的日記,你好。
作爲我的朋友,我想將我所有心事說給你聽。或許這些心事枯燥乏味,是世人千篇一律的煩惱,但我也想用自己的語言,將其轉達給你。
這些是我不能吐露的心事與祕密,因爲我無法抵達那一個世界。”
蔣夜鶯沒明白她所說的另一個世界是甚麼意思,但青春期少女的心思非常繁複難猜,真要比喻的話,就像是春日裏淅淅瀝瀝的雨,下了一陣,略嫌不夠,隔一會兒,還得下,那種粘稠的潮意無處不在,深吸一口氣就能擠入肺腔裏,沉悶到懶得開口說話。
“我第一次愛上一個人,是高一的時候。
那時年幼,不懂愛。說愛或許也不恰當。且容我回憶一番……嗯,當時,我去書店租借言情小說,偶然間看到也在書櫃翻書的他。那會兒是春天,書店外的桃花正爛漫,風一吹就能擠散嬌嫩的桃花,那些碎花瓣就這樣被風捎進窗裏,輕飄飄落到了他的書籤上。
他長得真的很好看,陽光、風與花一齊簇擁着他,既耀眼又和諧,他天生合適窗前的位置,又可能是陽光正好,天生合適他。
我的心臟開始不受控制狂跳,這種感覺,或許就是一見鍾情吧?
我想認識他,又不敢認識他。於是,我做了一個大膽的決定——偷偷躲到另一側的書櫃前翻看漫畫,時不時隔着書架的縫隙窺視他。
那時候的歲月正好,我和他共處一室,一齊呼吸這裏的空氣與花香,以這種互不打擾的方式相互陪伴。
不是有句話說,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也許時間久了,他會注意到我,注意到這個和他一樣深愛書籍的姑娘。
大概到了下午四點,他趕在關門之前把書放回書架。我湊過去,把書捧到懷裏,上面還有他的指尖淡淡的溫度,翻開書頁,熟讀他看過的地方,最終指尖停在卡着書籤的位置……這是第103頁,全書一共200頁,所以,他還會來讀接下來的97頁吧?
我有一個大膽的想法,我從揹包裏拿出一張紙,仔仔細細撕出長條形的紙條。緊接着,用深黑色的油筆在上面寫下:很高興認識你,我叫雪臣。你在看這本書嗎?真巧,我也喜歡它。
雪臣不是我本名,然而這是我所想到的最美的名字。我想用這樣完美的身份去見他,即使是自欺欺人的行爲。
寫完了這些,我環顧四周,確定沒人看見之後,再小心翼翼將書塞回架子裏。
希望他能看見,也喜歡他有所回應。
即使是用文字溝通,也想和他交朋友。”
看完第一篇,蔣夜鶯得到了幾點信息:首先雪臣非死去少女的真名,其次得找到日記裏所謂的‘他’,沒準他就是協助,或是脅迫少女死亡的那個第二個人,最後,日記中,他們相遇的地點是在書店,這家書店究竟是在甚麼地方?找到了,沒準就有重大突破。
於是,她打算藉助網友的力量,去尋找這名收到過雪臣來信的少年,希望這次不會是石沉大海。
蔣夜鶯將信息寫成一份稿件,交給相關的媒體單位,讓他們幫忙尋人。對於這種獨門信息,媒體的人自然說好,且還希望多多益善。
她剛打算繼續往下看日記的內容,卻發現後面幾頁被撕毀了。其餘空白的紙張上畫滿怪異的圖案,是一張類似面具一樣的誇張笑臉。
蔣夜鶯還沒想明白這是甚麼,便聽到胡離喊她,“夜鶯,你先回去休息。”
“現在?”她反應過來,一看鬧鐘,已經晚上九點了。
的確,早超過下班時間了。現在是該回去休息一下,也有其他刑警值班,繼續調查工作。何況她之前因爲爬雪山,體能消耗太大,打了幾瓶葡萄糖的點滴,還沒緩和過來。
她將日記放回密封塑膠袋裏,褪下手套,問胡離:“那小叔叔呢?”
“我也回去,明天早點再過來換班。”他知道做任何事情,身體都是本錢,養好了自己,才能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
蔣夜鶯爲難道:“我剛想起,我沒預訂酒店……”
她之前根本沒想過自己還能回來,即使下山了,這裏旅遊業發達,定個民宿住一晚還是很簡單的。
胡離揉了揉太陽穴,那處酸脹發澀,他道:“你去我訂的那家旅店好了,或許有多餘的房間。”
“沒有也沒關係!”她眼睛發亮,說出的話一下子收不回來,乾咳一聲,“我可以打地鋪。”
“沒有讓你打地鋪的道理,我打……”頓了頓,他反應過來不對勁的地方,斂眉不語,隔了三分鐘,才道:“我不和你一間房。”
“哦……”蔣夜鶯的聲音難掩失望。
胡離錯開眼,道:“夜鶯,你今年幾歲?”
“二十好幾了,怎麼了?”
“已經是成年人了。”他暗示她,不該再這樣依賴他。畢竟她現在是成年小姑娘,不能像從前一樣,難受、委屈、歡樂,都無所顧忌地擁住他。
小姑娘長大就這點不好,她不懂,他就該以身作則,讓她懂。
蔣夜鶯沒明白鬍離的想法,詫異地問:“小叔叔?怎麼了?”
“你依賴我,我很高興,”胡離斟酌言辭,儘量不用太嚴厲的詞彙,“你待我如師如父,在刑警隊裏,也是我一手把你領出來的。你知道我是你叔叔,別人不知道,你自己心裏也有數。我們沒有血緣,姓氏也不同……”
“就是說,姓不同,我們沒有關係,在人前就不能太親密?”
“嗯。”雖然她說得有些怪,但大概就是這個道理。
“那我們人後就能親密?”
“……”胡離感到喉頭一甜,她都想了些甚麼?
“如果還有姓的問題,那我能改姓嗎?跟小叔叔姓?”
“……”你對得起你的父母嗎?
蔣夜鶯藉機將心底想說的話一次性傾吐出來,“還是說,小叔叔要娶新嬸嬸了,得跟我保持距離?怕她誤會?是會喫我這種小輩的醋嗎?”
她越問,越覺得開心。心底像是有煙花綻開,簌簌噴向天空,在天際炸裂成花海。
如果狐狸叔叔真的是介意他們倆的關係太親密,那就說明他把她當作一個女人看,而不是乳臭未乾的小丫頭。她也配和他的未婚妻相提並論了,這是好事。
或許她還有機會?反正小叔叔和那個女人還沒訂婚,也沒有戀愛,一切都是未定的事情,所以她算不得第三者,這叫公平競爭。
“結婚?”胡離蹙眉,不太明白。
蔣夜鶯一愣,她明明聽到小叔叔的媽媽打電話來說,安排了訂婚宴,讓胡離一定赴約。
“我聽到訂婚酒宴的事……”
“我沒有去,短期裏,也沒有組建家庭的打算。”
蔣夜鶯整個人活過來了,她之前不敢問的真相,在這一刻,胡離統統告訴她了。
許是太興奮,蔣夜鶯口不擇言,說:“當然不能輕易結婚,小叔叔娶新嬸嬸也得由我把關。這和父親娶繼母要經過子女同意一樣,都得由晚輩把關,否則就容易鬧矛盾。”
她決定死皮賴臉發揮“養女”這個身份了,只要能拖住小叔叔結婚,無論甚麼樣的方法,她都要試試。
“……”胡離不知說甚麼好,索性閉嘴。
蔣夜鶯卻不肯放過他,孩子氣似地補充:“所以,小叔叔身邊沒有其他人最好了。我想小叔叔的身邊只有我,這樣就不會對除了我以外的人好了。”
胡離適時皺起眉……等等,他分明是想說,蔣夜鶯已經是大人了,不可以再和以前一樣依賴他。她要對所有男人有所防備,包括他。可話題怎麼又跳到他絕對不能結婚上面去了?和他結婚又有甚麼關係?
他被堵得沒話說,隔了很久,才強硬說出這句:“我是指,你必須對異性有防備心,包括我。”
“爲甚麼?”蔣夜鶯裝傻,“哦,我知道了。因爲我們沒有血緣關係,我是女人,小叔叔是男人,如果太親密,就會做很壞的……”
“閉嘴!”
“哦……”
此時此刻,胡離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懷疑——是他疏於管教,太放縱蔣夜鶯,才導致她變成現在這樣的性格嗎?
明明對他的態度還算是恭敬親暱,然而總覺得有哪裏不太對勁。
她到底……怎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