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01

爸媽離婚時,最怕我覺得自己是沒人要的。

所以他們當着我的面保證:

“以後你的事,我們兩個家一起管。”

後來我才知道。

所謂一起管,就是一件事要經過四個人同意。

學校要求買平板做電子作業。

爸爸說沒必要。

媽媽說讓爸爸出。

繼父說家裏最近緊。

繼母說女孩別總和同學攀比。

四個人輪流說了一遍。

最後沒人買。

我借了室友一學期。

可同一個月。

爸爸同意給繼妹報兩萬塊的藝考集訓。

媽媽同意給繼弟換最新款電腦。

甚至連繼父前妻的女兒來要一萬塊補課費,媽媽都爽快轉了賬。

他們不是小氣。

只是每次輪到我,就突然需要討論需要審批。

大三那年,我拿到了全院唯一一個公費留學推薦名額。

學校承擔學費。

我只需要自己出三千塊辦材料和體檢。

我把申請發進羣裏。

這一次,他們沒有馬上拒絕。

爸爸問:

“去了國外以後,是不是還得繼續花錢?”

媽媽緊跟着發了一句:

“要不這個機會,讓給家裏條件更好的同學吧。”

我盯着“讓給”兩個字。

忽然想起這些年,他們好像一直都在教我同一件事。

我的東西,可以讓。

我的機會,可以讓。

連我的爸爸媽媽,也可以讓給別人。

我給媽媽打去電話。

“媽,推薦名單已經公佈了,不能想讓就讓。”

媽媽正在做飯,鍋鏟磕得叮噹響。“你爸怎麼說?他要是同意出一半,媽媽肯定出。”

“他讓我等你表態。”

“許崇山就會這套!”她立刻提高聲音,“離婚時非爭着要你,現在花錢就裝聽不見?”

我把手機拿遠了一點。爸媽離婚十一年,提起我的事,總能吵回當初。

十歲那年學校春遊,八十塊報名費。爸爸讓我找媽媽,媽媽說該爸爸負責。最後班主任替我墊了錢,我拿着繳費單,連零食都沒敢買。

後來他們先後再婚。爲了不再爭誰付得多,爸爸建了個五人的羣,說我的大額開銷四個家長共同商量。

每次我發申請,繼父繼母也得表態。

但是隻要一個人說“再看看”,這事總會不了了之。

可韓一諾報藝考班,不用問媽媽;梁嘉樹買電腦,也不用等爸爸同意。

“知遙,你聽見沒有?”媽媽催我,“你先讓你爸轉一千五,剩下的媽補。”

“媽,我怕來不及。”

“還好幾天呢,別逼媽媽。嘉樹中考要花錢,你梁叔叔也不容易。”

我低頭看着書桌上那臺二手電腦。

屏幕邊裂了一道縫,被我用膠帶粘着。

大一想換電腦時,四個人討論了半個月,最後說學校有機房,先將就。

爲了這個交換名額,我準備了近一年。白天上課,晚上做家教,寒假留校練口語。公佈名單那天,關老師在辦公室拍了拍我的肩:“全院只有一個,你是憑本事拿到的。”

我第一個想通知爸媽,卻沒想到,值得慶祝的事也得先算賬。

關老師還替我算過一遍賬,問要不要申請校內臨時補助。我捨不得佔名額,說自己還有家裏人可以商量。她看着我笑:“那就儘快辦,材料不是你能等的。”

我當時點頭點得很用力。離開辦公室,還特意買了兩個小麪包,準備週六帶給爸爸嘗。他愛喫那個口味,小時候每次加班都讓我給他留一個。

室友丁禾推門進來,把熱奶茶放到我手邊:“同意了嗎?”

“還在商量。”

“你都拿第一了,怎麼還得求人給你蓋章?”

我笑笑,沒告訴她媽媽剛讓我把機會讓出去。

晚上爸爸終於打來電話,聲音帶笑:“閨女,真給爸長臉!週六回來,我做糖醋里脊。”

“爸,那三千塊......”

“不就三千嘛,回來當面談。爸不會耽誤你正事。”

他還記得我胃疼,催我按時喫飯。我放下手機,心口暖了一點。

週五我推掉一節家教課,買好車票。

第二天剛下地鐵,繼母韓蓉發來消息:“你爸今天可能顧不上你。一諾最近心情不大好。”

緊接着一條:“知遙,你是姐姐,多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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