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01
爸媽離婚時,最怕我覺得自己是沒人要的。
所以他們當着我的面保證:
“以後你的事,我們兩個家一起管。”
後來我才知道。
所謂一起管,就是一件事要經過四個人同意。
學校要求買平板做電子作業。
爸爸說沒必要。
媽媽說讓爸爸出。
繼父說家裏最近緊。
繼母說女孩別總和同學攀比。
四個人輪流說了一遍。
最後沒人買。
我借了室友一學期。
可同一個月。
爸爸同意給繼妹報兩萬塊的藝考集訓。
媽媽同意給繼弟換最新款電腦。
甚至連繼父前妻的女兒來要一萬塊補課費,媽媽都爽快轉了賬。
他們不是小氣。
只是每次輪到我,就突然需要討論需要審批。
大三那年,我拿到了全院唯一一個公費留學推薦名額。
學校承擔學費。
我只需要自己出三千塊辦材料和體檢。
我把申請發進羣裏。
這一次,他們沒有馬上拒絕。
爸爸問:
“去了國外以後,是不是還得繼續花錢?”
媽媽緊跟着發了一句:
“要不這個機會,讓給家裏條件更好的同學吧。”
我盯着“讓給”兩個字。
忽然想起這些年,他們好像一直都在教我同一件事。
我的東西,可以讓。
我的機會,可以讓。
連我的爸爸媽媽,也可以讓給別人。
我給媽媽打去電話。
“媽,推薦名單已經公佈了,不能想讓就讓。”
媽媽正在做飯,鍋鏟磕得叮噹響。“你爸怎麼說?他要是同意出一半,媽媽肯定出。”
“他讓我等你表態。”
“許崇山就會這套!”她立刻提高聲音,“離婚時非爭着要你,現在花錢就裝聽不見?”
我把手機拿遠了一點。爸媽離婚十一年,提起我的事,總能吵回當初。
十歲那年學校春遊,八十塊報名費。爸爸讓我找媽媽,媽媽說該爸爸負責。最後班主任替我墊了錢,我拿着繳費單,連零食都沒敢買。
後來他們先後再婚。爲了不再爭誰付得多,爸爸建了個五人的羣,說我的大額開銷四個家長共同商量。
每次我發申請,繼父繼母也得表態。
但是隻要一個人說“再看看”,這事總會不了了之。
可韓一諾報藝考班,不用問媽媽;梁嘉樹買電腦,也不用等爸爸同意。
“知遙,你聽見沒有?”媽媽催我,“你先讓你爸轉一千五,剩下的媽補。”
“媽,我怕來不及。”
“還好幾天呢,別逼媽媽。嘉樹中考要花錢,你梁叔叔也不容易。”
我低頭看着書桌上那臺二手電腦。
屏幕邊裂了一道縫,被我用膠帶粘着。
大一想換電腦時,四個人討論了半個月,最後說學校有機房,先將就。
爲了這個交換名額,我準備了近一年。白天上課,晚上做家教,寒假留校練口語。公佈名單那天,關老師在辦公室拍了拍我的肩:“全院只有一個,你是憑本事拿到的。”
我第一個想通知爸媽,卻沒想到,值得慶祝的事也得先算賬。
關老師還替我算過一遍賬,問要不要申請校內臨時補助。我捨不得佔名額,說自己還有家裏人可以商量。她看着我笑:“那就儘快辦,材料不是你能等的。”
我當時點頭點得很用力。離開辦公室,還特意買了兩個小麪包,準備週六帶給爸爸嘗。他愛喫那個口味,小時候每次加班都讓我給他留一個。
室友丁禾推門進來,把熱奶茶放到我手邊:“同意了嗎?”
“還在商量。”
“你都拿第一了,怎麼還得求人給你蓋章?”
我笑笑,沒告訴她媽媽剛讓我把機會讓出去。
晚上爸爸終於打來電話,聲音帶笑:“閨女,真給爸長臉!週六回來,我做糖醋里脊。”
“爸,那三千塊......”
“不就三千嘛,回來當面談。爸不會耽誤你正事。”
他還記得我胃疼,催我按時喫飯。我放下手機,心口暖了一點。
週五我推掉一節家教課,買好車票。
第二天剛下地鐵,繼母韓蓉發來消息:“你爸今天可能顧不上你。一諾最近心情不大好。”
緊接着一條:“知遙,你是姐姐,多體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