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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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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餓殍一文不值

東漢中平四年,洛陽,天子腳下。

一斗米二百錢,一具餓殍一文不值。

王金坐在自家院子裏那塊破石頭上,覺得自己大概也快變成後者了。

從早上到現在,他就喝了一碗能照見人影的薄粥。昨天也是,前天也是,大前天他實在撐不住了,在給人扛貨的工地上暈了過去,被人擡回來,丟在這破石頭上晾着。

然後他後孃全氏就開始了。

“別人家的男人十二三歲就能頂門立戶了,你倒好,十五歲了還賴在家裏裝死!讓你去做工,做了兩天就裝病,你怎麼不去死呢!”

全氏二十七八歲,生得膀大腰圓,站在院子裏罵人的氣勢,活像一頭護食的母虎。唾沫星子在陽光裏飛舞,落在王金腳邊的塵土裏。

王金沒吭聲。

他不是原來那個王金了。

原來的王金確實怯懦,被後孃罵了十幾年,連抬頭看一眼的勇氣都沒有。但現在坐在石頭上的這個王金,昨天還是個二十一世紀的普通青年,三十多歲一事無成,連個老婆都娶不上,活生生把自己愁死了。

然後一睜眼,就到了這。

王金把下巴擱在手心裏,抬頭望天。洛陽的天空倒是真藍,比他前世見過的任何天空都藍,藍得讓人想哭。

因爲他知道,再有幾年,董卓就要進京了。然後是諸侯割據,天下大亂,白骨露於野,千里無雞鳴。

他上輩子愁娶老婆,這輩子幹脆愁能不能活過二十歲。

“你娘死得早,留下你這麼個討債的!王家養你十五年,養出個喫白飯的廢物!”全氏的罵聲還在繼續,從屋裏罵到院子,從王金的懶罵到他那死去的親孃,腔調又尖又亮,整條巷子大概都聽得見。

院子角落裏,王金三個同父異母的弟弟站成一排看熱鬧。

“娘說得對,大哥就是個廢物,在家裏白喫白喝。”二弟王鐵嚥了口口水,眼睛直勾勾盯着竈房的方向,那裏飄出粟米粥的香氣。

“十五歲還賴着不走,換了我早就出去討生活了。”三弟王銅附和。

“趕出去算了,省下口糧還能分給我們多喫兩口。”最小的弟弟王銀更乾脆,聲音裏帶着毫不掩飾的貪婪。

只有小妹王杏看不過去,小聲嘀咕了一句:“大哥早上就喝了一碗粥,傍晚纔回來,乾的還是力氣活,誰受得了......”

“你閉嘴!”王鐵回頭瞪了她一眼,“小丫頭片子懂甚麼!”

王杏咬了咬嘴脣,沒敢再說話,只是偷偷看了一眼石頭上那個瘦骨嶙峋的背影。大哥的肩胛骨幾乎要從衣服裏戳出來了,那條褲子破得連補丁都沒有,褲腿上的破洞裏露出兩條麻稈一樣的小腿。

王金聽着身後那些聲音,腦子裏原主的記憶一陣一陣往上湧。十五年寄人籬下的日子,後孃的白眼,親爹的漠視,弟妹的排擠。原來那小子不是被罵傻的,是被一點一點磨沒了的。

他也想起來,自己爲甚麼會在昨天昏死在工地上。

因爲他連續幹了整整十四天,每天搬石料,從早搬到晚。每天兩碗薄粥,十四天。

換了頭牛都得累趴下。

“你說你還有甚麼臉活着!”全氏見他不吭聲,越罵越來勁,叉着腰走到他跟前,唾沫星子噴了他一臉,“不如一頭撞死在牆上,下去陪你那死鬼老孃!”

王金腦子裏那根弦,突然就斷了。

他從石頭上站起來。

十五歲的少年,個頭足有六尺多,在這個時代算是大高個。只是瘦,瘦得脫了相,一雙眼珠子又圓又大,嵌在那張蠟黃的臉上,看着跟骷髏似的。

他就拿這雙眼睛死死盯着全氏。

全氏被他盯得一愣,罵聲都頓了頓。

“小爺我這輩子自有潑天富貴,怎麼能輕易去死?”王金一字一頓,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咬得極清晰,“你這潑婦,二三十歲的人了,成天算計幾個銅板,這輩子也就這點出息了。我看你不如去死。”

全場的空氣都凝住了。

全氏瞪大了眼睛,嘴巴張開,愣是一個字沒蹦出來。這是那個被她罵了十幾年連個屁都不敢放的王金?今天這兔崽子吃錯藥了?

“再見,潑婦。”

王金衝她豎起一根手指,拍拍屁股,頭也不回地摔門走了。

身後傳來全氏爆炸般的怒罵聲,緊接着是一陣雞飛狗跳,她抄起掃帚追出來了。

王金沒回頭。

陽光火辣辣地砸在他頭頂,曬得他頭皮發燙。這具身體大病初癒,在地上一走了不到一刻,腳就有些飄。

洛陽的街道又寬又直,是王金前世在史書裏讀到的那個洛陽。可真正走在上頭,才覺得這城池大得讓人心慌,路上行人來來往往,有錦衣華服的貴人乘車而過,也有衣衫襤褸的乞丐縮在牆角。他不知道自己算是哪一種。

大概算是連乞丐都不如的那種。

乞丐至少沒後娘天天罵。

王金越想越覺得頭暈,嗓子裏湧上一股噁心,連忙踉蹌着走到一處牆蔭下,扶着牆壁坐下來。後背貼着冰涼的土牆,他才覺得稍微好受了一點。

中暑了。

王金低頭看自己的手,骨節粗大,指縫裏全是老繭,手背上有幹活留下的新舊交疊的疤。十五歲的手,看着像三十歲的手。

就這副小身板,沒死在後娘手裏,死在大街上倒也不稀奇。

他閉上眼,腦子裏嗡嗡的。前世三十多年光棍一個,窮得叮噹響。這輩子倒好,乾脆窮得連命都快保不住。照這個勢頭髮展下去,別說活到董卓進京,能不能活到下個月都是問題。

餓死的,累死的,病死的,都有可能。然後一領草蓆裹了,扔到城外的亂葬崗上,野狗叼着跑。

王金打了個寒顫。

他可不想變成那樣。

可他能做甚麼?

讀書識字?他上輩子唸的是三流大專,肚子裏那點墨水在這個時代連個半吊子書生都不如。騎馬砍S?這副風一吹就倒的小身板,上馬都費勁,別說砍人了。做生意?身無分文。

王金把臉埋進膝蓋裏,覺得自己大概是穿越者裏最窩囊的一個。別人穿越帶着金手指帶着系統帶着滿肚子的現代知識改變世界,他倒好,連自己下一頓飯在哪兒都不知道。

“大郎,你怎麼坐在這發呆?”

聲音很耳熟,是原主記憶裏最熱乎的那一個。王金抬起頭,逆着光看見一個少年的輪廓。

十四五歲的年紀,比他壯實修長得多,濃眉大眼,眼神裏有股子不屬於這個年紀的銳利。身上的衣服比王金還破,袖口領口都磨爛了,渾身上下髒兮兮的。但他站在那裏的氣勢,跟這身破爛衣服完全不相稱。

吳風。孤兒,乞丐,小偷。原主記憶裏唯一對他好的人。

少年一屁股坐在他身邊,從懷裏掏出個油布包,熱氣騰騰的往王金手裏一塞。

王金低頭一看,是個粟米糰子,金燦燦的,還燙手。

肚子裏空得像灌了風,咕嚕嚕響了一聲。

他再也顧不上甚麼臉面不臉面,張開嘴大口大口地咬。粟米粗糙,剌嗓子,可在王金的嘴裏,這大概是全洛陽最好喫的東西。他喫着喫着,眼淚就下來了。自己也不知道是餓的,還是別的甚麼。

前世三十多年,沒人給他塞過一口熱飯。

穿越來一天,還是沒人給他一口熱飯,除了這個渾身破爛的少年。

“大郎慢着點喫,別噎着。”吳風拍了拍他的肩膀,笑呵呵的。

王金狼吞虎嚥地把粟團喫完,抬頭對上吳風笑眯眯的眼,忽然覺得自己這張三十多歲的老臉有點掛不住。

三十多歲的人了,讓個十四五歲的孩子接濟。

“大弟,”王金擦了擦嘴,脫口而出,“咱們搭夥過日子吧。”

吳風一愣,眼睛刷地亮了。

他勸過王金多少回了,讓他離開那個沒半點人情味的家,跟自己搭夥。可以前的王金就是不敢,懦弱又倔強,怎麼勸都勸不動。今天太陽打西邊出來了?

“好!”吳風一巴掌拍在王金肩膀上,豪氣沖天,“大郎你放心,有我吳風一口喫的,就少不了你一口。咱們兄弟互相扶持,遲早在這大漢朝闖出一番名堂來!”

王金肩膀被他拍得生疼,但還是咧嘴笑了笑。這小子,有點遊俠的意思。

一個時辰後,王金跟着吳風穿過好幾條街巷,來到一處破敗的宅院前。宅子挺大,院牆都塌了半邊,荒草長得齊腰深,看着跟鬼宅似的。

不過地方確實不小。吳風告訴他,這裏原本是個大商人的宅子,後來那商人太有錢,被權貴盯上,找了個由頭抄家滅族了。詭異的是,接手宅子的權貴沒多久也一命嗚呼,宅子裏夜半能聽見鬼哭狼嚎,從此再沒人敢住。

“所以我們在這住,沒人管。”吳風說得理所當然。

王金心說這膽子是真大,鬼神都不怕。

還沒進門,一股肉香就順着風飄過來。王金的肚子又不爭氣地叫了一聲。

院子裏一羣半大小子呼啦啦湧出來,都是男孩,十來個,最大不過十一二歲,最小看着才六七歲。一個個衣衫襤褸,但臉上有肉,眼睛有光,看得出平時沒怎麼捱餓。

“大兄回來了!”一羣小子把吳風圍得水泄不通,那眼神裏的熱乎勁兒,活像見了親爹。吳風哈哈笑着摸摸這個腦袋,拍拍那個肩膀,一副帶頭大哥的派頭。

然後他把王金拉過來:“這是王金,以後跟咱們一起過日子,你們叫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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