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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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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小愛錢,最討厭別人給我畫餅。

初中,同桌讓我替她整理考試重點。

“等考完了,我請你喝奶茶。”

我把打印好的收款碼推過去。

“考完你要是忘了怎麼辦?”

她盯着收款碼看了半天,最後認命掃碼。

“行,先付錢,你再整理。”

大學時,富二代追我,說雖然現在沒錢,以後擁有的一切都給我。

我拍了拍他的肩。

“那就等你擁有以後再來。”

工作後,老闆讓我免費加班,說年輕人不能只看錢。

我把加班申請退回他桌上。

“您不看錢,是因爲錢都進您口袋了。”

“我看錢,是因爲我的還沒到賬。”

從那以後,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個視錢如命的撈女。

直到走丟十八年後,親生父母終於找到我。

母親抱着我哭,說以後一定會好好補償我。

我抽了張紙巾塞進她手裏。

“怎麼補償?”

“房子、股份還是現金?”

客廳瞬間安靜。

假千金林夢瑤挽緊母親的胳膊,嘴角帶着嘲諷。

“姐姐剛回家就問錢。”

“難道你認爸媽,只是爲了家產?”

我點頭。

“對啊。”

她沒想到我會承認,臉上的笑掛不住了。

我看向父母。

“她替我享受了十八年的親情。”

“那我回來拿十八年的補償,很公平吧?”

......

父親敲了敲茶几。

“你想要多少?”

“不知道。”

我抬手指向林夢瑤。

“照她的標準來。”

“她有的房子、股份、基金和首飾,給我準備一份同樣的。”

母親幾乎是下意識地擋住林夢瑤。

“喬喬,夢瑤沒有搶你的東西。”

“她五歲那年被我們收養,我們也不知道你還能回來。”

我看了一眼母親護着她的手。

“我沒讓她還。”

“我的意思是,你們照着再給一份。”

我拿出手機,準備記賬。

“你們不會只准備了養一個女兒的錢吧?”

沒人回答。

林夢瑤眼淚說來就來。

“姐姐,我知道你怪我。”

她從包裏拿出銀行卡,往我面前遞。

“要不,我把這張卡給你。”

母親馬上按住她的手。

“這是你十八歲的生日禮物,不能給!”

我把卡推了回去。

“我不收她的錢。”

“誰欠我的,我找誰要。”

母親的動作僵了一下。

大哥林修遠正好下樓,聽見後冷了臉。

“爸媽怎麼欠你了?”

“你丟了以後,他們找了你整整十八年。”

他走到母親身邊,語氣越來越重。

“媽爲你得了抑鬱症,爸到現在都睡不好。”

我打量他幾秒。

“所以他們受的苦,需要我賠償?”

林修遠被堵得一頓。

“我不是這個意思。”

“那就別拿出來抵賬。”

父親沉着臉,從抽屜裏拿出一張銀行卡。

“裏面有五十萬。”

“先拿去買點喜歡的。”

我接過卡,在指間翻了一下。

“這是零花錢,還是十八年的補償?”

父親明顯不耐煩了。

“有區別嗎?”

“當然。”

我把銀行卡壓在桌角。

“零花錢以後每個月都有,補償只有一次。”

“林總做生意這麼多年,不會連定金和尾款都分不清吧?”

父親臉色徹底黑了。

母親趕緊拉我上樓。

她帶我進了三樓最大的房間。

牀單是新的,門上卻掛着“客房”。

我摸了摸門牌。

“我五歲以前住哪間?”

母親下意識看向二樓。

那裏掛着林夢瑤的照片。

“你原來的房間打通了,給夢瑤做了琴房。”

“她的鋼琴不好搬,你先住這裏。”

我打開租房軟件,看了一眼附近房價。

“可以。”

母親剛鬆口氣,我便把手機遞給她。

“同小區同面積,一個月六萬。”

“客房我住,差價記進補償款。”

母親盯着屏幕,嘴脣動了幾次。

“喬喬,這裏是家,不是酒店。”

我指了指門牌。

“那爲甚麼我住客房?”

當晚,林修遠發來一份認親聲明。

最後一條寫着:

【本人自願放棄追究過往,並認可林家已盡到全部親屬責任。】

我刪掉後,重新打了一行:

【林家尚未就十八年撫養缺失及財產差額,與親生女兒達成一致。】

不到一分鐘,林修遠的電話打了過來。

“林喬,你非要把一家人弄得跟債主開會一樣?”

我看着桌上的五十萬銀行卡。

“哥,你說錯了。”

“債沒還完,當然要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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