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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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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了十年的免費回信站,被舉報有償尋親。

證據是312名志願者同時收到的一分錢,備註全是“尋親信息檢索費”。

賬戶被凍結,所有尋親暫停。

舉報者是周嶼,回信站找回的第一個人。

我花了三年,才從兩封退信裏幫他找到母親。

我問他爲甚麼,他對着鏡頭說:“一分錢也是錢,善意不能凌駕規則。”

“我只是做了自己該做的。”

後來,他拿着覈驗書來找我,求我調出那封退信。

我把他簽字的永久刪除回執推回去。

“按照你的要求,資料已經銷燬,不能恢復。”

“善意不能凌駕規則。”

......

周嶼被找回的第三年,市裏給他辦了一場公益分享會。

主持人問他最想感謝誰,他越過前排的企業代表,走到我面前抱住了我。

“林晚姐。”

他的母親坐在旁邊,抹着眼淚握住我的手。

她的手很熱,我卻想起抽屜最底下那三封信。

十二歲那年,我媽離開家,父親說她不要我了。

七年後,我在舊櫃夾層裏翻出她寄回的信。

封口一封沒拆,正面全是父親寫的“拒收”。

我照地址找過去,只剩一片拆遷後的空地。

大屏正在播放三年前的採訪。

周嶼抱着裝舊信的鐵皮盒,見到母親後哭得說不出話。

爲了找到她,我們查了兩封退信、四次地址變更,最後一名志願者騎了六十多公里,才問到她的下落。

周嶼站回臺上,聲音發啞:“沒有回信站,我可能一輩子都不知道自己從哪裏來。”

分享會結束後,他讓助理把我請進休息室。

桌上放着一份裝訂精緻的方案,封面寫着“歸途尋親平臺”。

“姐,這是我準備了半年的項目。”

周嶼替我翻到報價頁。

“回信站併入歸途,312名志願者轉成正式服務節點。平臺發工資,你也不用再四處求人捐郵費。”

我沒有往下翻。

“誰把名單給你的?”

周嶼頓了頓,“這些編號在志願者主頁上都能看到,不是祕密。”

“姓名不是祕密,求助檔案是。回信站拿到的授權只用於公益尋人,不能交給商業平臺。”

我把方案推回去。

周嶼靠回椅背,“平臺按成功案例收費,志願者也拿提成。總比你們靠一句免費保管隱私正規。”

“那些家事只授權我們找人,誰也沒權拿去賺錢。”

周嶼把方案重新推到我面前,手指點在簽字處。

“歸途有審覈、有責任人。你如果真爲求助者考慮,就該把資料交給正規團隊。”

“你父親替你拒收,是他沒資格。現在你替所有求助者決定資料不能遷走,難道就有資格?”

我猛地站起來,椅腿在地上刮出一聲響。

“你沒資格拿那三封信逼我交出別人的家事。”

“如果我不交呢?”

“那我只能提醒所有人,免費不代表安全。”

我曾把那三封“拒收”的信給周嶼看過。

那是我第一次後悔把傷口講給一個被我找回的人聽。

三年前,他守在回信站門口一夜,說找到母親後,一輩子都幫我守門。

如今他坐在我對面,要我把別人的信和家事一起交給他定價。

我合上方案,起身離開。

周嶼沒有攔我,只在身後說:“林晚姐,善意不能凌駕規則。”

回到回信站,陳姨問我談得怎麼樣。

“立刻停用周嶼的宣傳賬號。以後他再調資料,按普通申請走。”

陳姨剛要答應,桌上的手機響了一聲。

緊接着,屋裏幾個人的手機接連響起。

志願者羣瞬間跳出幾十條消息。

“你們也收到錢了嗎?”

“一分錢,誰轉的?”

“我這裏備註是尋親信息檢索費。”

我點開公共錢包。

到賬提醒還在往外彈。

第312筆。

三分鐘,312名志願者,一個不少。

每一筆轉賬下面,都寫着同樣的六個字。

尋親信息檢索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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