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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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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搜了那家咖啡店。

順着店裏的打卡賬號,一路找到了林棲的主頁。

她是個拍膠片的女生,發貓,發天空,發江邊夜景,發手衝咖啡。

安靜,乾淨,像一頁薄薄的紙。

我一條條往下翻。

翻到一張夜景照時,手指忽然停住。

那條江邊,我太熟了。

大學時,我和季霆安在那裏走過無數次。

照片裏的欄杆,路燈,遠處的橋影,我閉着眼都認得出來。

配文只有一句。

“有人帶我來看了這座城市最美的夜景。”

我的呼吸一下子重了。

那是我的地方。

也是我們的地方。

可他已經帶着另一個人,又走了一遍。

再往下翻,是一張書桌照。

角落裏壓着一支鋼筆。

黑色筆身,銀色筆夾。

是我送給季霆安的那支萬寶龍。

當年他拿到保研資格,我把攢了很久的錢換成那支筆送給他。

他握着我的手腕,在上面親了一下,說:“以後我每天用它,都會想你。”

後來他說筆丟在辦公室了。

我還把家裏翻了一遍,想幫他找。

原來不是丟了。

是送人了。

我摸了摸自己的手腕,只覺得那一小塊皮膚都在發冷。

另一條動態裏,林棲打卡了一部紀錄片。

正是季霆安最近突然開始看的那部。

我讓他陪我看過很多次電影。

他說悶,說沒意思,說不如睡覺。

我用了五年,沒改掉他一個習慣。

林棲出現三個月,他連口味和愛好都換了。

我慢慢抬頭,望向臥室的衣櫃。

他最近添了很多新襯衫,版型更挺,顏色也不再沉悶。

我曾經拉着他站在商場鏡子前,替他挑過一件淺灰色大衣。

他說:“男人哪有那麼多講究。”

我給他辦過情侶健身卡。

他一次都沒去。

我買過一整箱護手霜,他嫌麻煩,原封不動放着。

可這陣子,他開始健身,開始噴香水,開始把手養得乾淨溫潤。

我嫁給他五年,沒能讓他變。

林棲來了,他立馬就把自己重新活了一遍。

原來他不是不願意變好。

他只是不願意爲我變好。

下午,我翻出了婚禮視頻。

視頻裏的季霆安穿着黑西裝,站在燈光下,握着我的手,眼睛紅得厲害。

他說:“在我心裏,你永遠排第一。如果有一天不是了,那一定是我先不在了。”

那時我哭得停不下來。

他抬手替我擦眼淚,底下全是掌聲。

我把視頻關掉,屏幕扣在桌面上。

再抬眼時,林棲的名字已經緊緊貼着我。

那天夜裏,季霆安回來得很晚。

脖子側邊有一道很淺的紅痕。

他甚至沒等我問,就先笑着解釋:“新襯衫領子有點磨。”

說完,他徑直進了浴室,洗掉所有味道,換了睡衣上牀,從身後抱住我。

“老婆,今天累不累?”

他低頭在我耳後親了一下,呼吸溫熱,動作熟稔。

像過去五年裏的每一個夜晚。

可等他睡着後,我看向他頭頂。

第二名,林棲。

第三名,宋知吟。

我終於被擠下去了。

就在他抱着我,叫我老婆,親我的這個夜晚。

我睜着眼,沒有掉一滴淚。

只有一種涼意,從眼底一點點漫到全身。

第二天早上,我又點開了林棲那張江邊夜景。

照片裏的欄杆和路燈,我越看越熟。

很久後,我纔想起來,那條江邊拐過去,就是大學旁那家我們以前最常去的小餐館。

原來不只是鋼筆。

不只是咖啡口味。

連我和他走過無數次的地方,他也已經帶着另一個人,重新走了一遍。

我盯着那張照片看了很久。

心裏沒有憤怒,也沒有不甘。

只剩一個念頭。

我得親自去看看。

看看那些曾經只屬於我的舊地方,如今被他拿去哄另一個人時,到底還能剩下多少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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