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歲割肉誘鷹、十二歲剖馬救兄,林昭昭用命換前程,卻換來父親將她嫁予花甲老翁。出嫁前夜,她毒殺滿門,冒充嫡女。鎮北侯謝臨淵憐她孤苦,求來賜婚。可大婚在即,他卻帶回忠烈遺孤蘇晚棠,要讓她先進門。林昭昭笑着應允,直到喜轎停在側門——妾室入府,走側門。她拿命換來的,從來不是一個男人,而是一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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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林家最會拿命換前程的庶女。
七歲那年,祖母病重,需用活鷹膽入藥。
嫡姐怕疼,嫡兄怕險。
只有我割開手臂,以血肉爲餌,忍着鷹爪撕開肩背,將它誘入籠中。
十二歲,嫡兄冬獵墜溝。
我刺死坐騎,剖開溫熱的馬腹,將凍僵的他塞進去,自己脫下棉衣,在風雪中守了一夜。
嫡兄平安無事,我的左手卻落下舊疾。
父親誇我捨命護兄,祖母說我是家中最有用的女兒。
我以爲,只要夠狠、夠聽話,他們總會給我留條活路。
可十六歲那年,父親卻收下五百兩聘銀,要我嫁給年過花甲、死過三任妻子的周員外做填房。
出嫁前夜,我親手做了頓團圓飯。
祖母愛喫的野菌,父親珍藏的梨花白裏,都添了夾竹桃。
第二日,林家滿門暴斃。
我燒掉族譜,埋了自己的衣裳,換上嫡姐的月白長裙,成了林家唯一倖存的嫡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