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大婚那日,督軍父親帶着三個哥哥叛逃了。
跟他們一起走的,還有剛認回來的親妹妹沈薇薇。
當晚,本該來迎娶我的少帥未婚夫當衆撕碎婚書。
“今日以後,我與叛賊沈家再無關係。”
父親留下一封信。
他說三十年夫妻早就膩了,讓母親以後自尋去處。
三個哥哥更是讓嫂嫂們直接帶着孩子滾出督軍府。
一夜之間,我們從督軍府最風光的女人,成了人人唾罵的叛軍家眷。
祖母最後關上祠堂大門,遞出白綾。
“沈家男人若真投了敵,我們這些女人也不願頂着漢奸家眷的名頭苟活。”
於是天亮前,十二個女人再沒一個活着出來。
可我嚥下最後一口氣時,卻聽見門外兩個副官低聲說笑。
“督軍他們爲了讓二小姐有安全感,還真在城外待一夜啊?”
“做戲哄二小姐開心唄,哪有人真投敵。”
……
2
沈薇薇是兩個月前回到督軍府的。
她五歲那年在燈會上走丟,後來被人販子賣去了北邊,輾轉十幾年才被霍沉舟的人找到。
父親見到她那天,站在門口半天沒敢上前。
三個哥哥更是紅了眼。
這些年,沈家所有人都覺得欠她,我也一樣。
我住了十三年的院子讓給她,母親給我攢的首飾分她一半,就連原定上個月的訂婚宴,也因爲她剛回來不適應往後推了。
她從來不搶,父親給她地契,她說不要。
大哥送她珠寶,她也只是笑。
“姐姐陪了你們十三年,我已經回來得夠晚了,不能再搶她的東西。”
她越這樣,幾個男人越覺得心裏不是滋味。
有一回母親給幾個孩子分平安符,沈薇薇拿到最後一個,忽然笑着說自己早習慣了。
父親聽完,當場把母親替自己求的那枚摘下來塞給她。
大嫂忍不住說了一句。
“娘排了三個時辰才求來的,父親真捨得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