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女婿突然來電說女兒大出血需送醫,讓我過去照看三歲的外孫。
我剛要出門,手機又響了,一個陌生號碼。
那頭的聲音蒼老:
"別去。我是三年後在監獄的你,我們的女兒小雅已經被女婿害死了。"
"他給小雅買了兩千萬的意外險,受益人寫的是他自己。”
“你到了之後,警察破門而入,你手上全是血,是唯一的嫌疑人。”
我攥着手機:
"我憑甚麼相信你?"
她沉默了兩秒:
"你左腳小趾下面有顆痣,四十年前你媽說那是剋夫痣,你再沒穿過涼鞋。"
我的血從頭頂涼到腳底。
這件事連我女兒都不知道。
看着迎面走來鄰居,我衝上去揪住他衣領,啞着嗓子吼:
“你揹着老婆偷人的事,今天當着大家的面說清楚!”
他臉色驟變,猛地推我一把,我撞上牆又撲回去,指甲劃破他的臉。
……
派出所的調解室裏充斥着劣質菸草和發黴的味道。
林志業坐在我對面,唾沫橫飛地向民警控訴我。
“警察同志,您評評理!這老女人是不是到了更年期精神失常了?”
“我好好走在路上,她衝過來就揪我領子,把我的臉撓成這樣!靠臉喫飯的,她得賠我精神損失費!”
我坐在堅硬的鐵椅子上,漫不經心地看着牆上的掛鐘。
晚上八點四十五分。
按照那通電話裏的說法,小雅就是在八點到九點之間,被裴硯珩親手結束了生命。
只要熬過這個時間段,我的不在場證明就徹底焊死了。
“江女士。”做筆錄的年輕民警敲了敲桌子,眉頭緊鎖。
“對方要求你賠償五千塊醫藥費並當衆道歉,你接受調解嗎?”
我往椅背上一靠,雙手交叉放在胸前。
“不接受。”
此話一出,調解室裏瞬間安靜下來。
林志業愣了兩秒,猛地拍桌子站了起來。
“我操你大爺!你他媽再說一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