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五歲進廠,供弟弟讀了十年書。
從高中到博士,我寄回去三十多萬。
每一筆都記在賬本上,每記一筆,我就畫個勾。
畫完勾,繼續加班。
我手上全是繭,他手上全是書。
我覺得值。
直到他訂婚那天。
我穿着唯一一件沒破洞的衣服去敬酒,弟媳當着所有人的面說:
“你姐怎麼穿成這樣?”
我弟低着頭,沒看我。
後來他給我發消息:姐,你太丟人了,以後別來了。
我盯着屏幕看了很久。
然後翻出那個賬本。
看着上面記着三十多萬的債,我笑了。
既然嫌我丟人,那這三十萬和利息,你拿甚麼還?
……
砸門聲很大。
我拉開門。門外站着林陽、爸媽,還有穿着一身名牌套裝的曉曉。四個人把樓道堵住了。
曉曉捂着鼻子。
“阿陽,你姐就住這種地方啊?一股子下水道的臭味,燻死人了。”
林陽摟住她的肩膀,賠着笑臉。“委屈你了寶寶,她這種底層人,就配住這種地方。”
我靠在門框上,看着他們。
“大清早的,找我甚麼事?”
我媽一步跨上前,指頭伸到我鼻尖上。
“你還有臉問?你昨晚發甚麼神經?敢掛你弟弟電話?趕緊的,把那十萬塊錢轉過來,曉曉還等着去交首付呢。”
我撥開我媽的手。“我昨晚說得很清楚了,沒錢。”
我爸吧嗒了一口旱菸,拿煙桿敲了敲門框。
“芳啊,做人不能忘本。你弟弟現在出息了,是個準博士。你幫襯他,是你前世修來的福氣。等他以後飛黃騰達了,隨便漏點出來,都夠你喫一輩子。”
我看着我爸,覺得可笑。
“我幫襯他十年了。我手上的繭子厚得連指紋打卡機都刷不出來。他飛黃騰達的第一件事,就是嫌我丟人,不讓我去參加他的訂婚宴。這福氣給你要不要?”
曉曉冷笑了一聲。“你有甚麼好委屈的?阿陽的朋友都是高知分子,你這種廠妹連話都插不上,只會給我們丟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