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流浪十幾年,突然被將軍府認回。本以爲苦盡甘來,誰知爹孃嫌棄我“上不得檯面”,假千金沈鳶和我的“未婚夫”顧子衍也處處提防。他們逼我背規矩冊、誣我偷發簪、推我落水,一心想把我趕走。對簿公堂時,我扯開衣領亮明身份——我是男的,要甚麼未婚夫!錄音玉簡裏,沈鳶親口承認陷害我。爹孃傻了眼,圈子裏笑掉大牙。更狗血的還在後頭:滴血認親發現,我和將軍沒有血緣,卻和夫人是母子。原來夫人出軌,我是私生子,沈鳶竟是我同父異母的妹妹!真相大白,沈鳶和夫人被掃地出門。她們轉頭來求我收留,還想威脅我。我反手投靠將軍,憑商業頭腦接手家產。最終,夫人過失殺人被判死,沈鳶下落不明。而我,成了將軍府真正的掌權人。至於那個曾經羞辱我的未婚夫?呵,談錢可以,談感情免談。
我被將軍府認回那天,和我指腹爲婚的未婚夫已經與假千金商量好了婚期。
爹孃把他護在身後:
“我們是高門大戶,鳶兒是我們親自培養的大小姐!
“你當了十幾年乞丐,上不得檯面,你心裏要有數。”
未婚夫也死死攥着假千金的手:
“沈家不需要沒甚麼見識的村婦,我也根本不會愛上一個想攀高枝的俗人。”
假千金直接跪在我腳邊:
“我知道本該是姐姐,可我與子衍是真愛!求求你成全我們!”
不是。
我一男的娶甚麼未婚夫啊!
這羣人認我之前都不看看我資料嗎?
不過......
我看向沈鳶。
我看這假千金倒是有點姿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