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珩用命救下江映秋,換來她兌現三個承諾。嫁他、生子、甚至親自操辦他心上人的婚事。她賢惠得體,以命報恩。可當他指責她以退爲進的“賢名”逼死了白月光時,她終於明白:恩情已還,兩不相欠。三年付出,竟未曾動過半分情意?
江南傅家的大公子用命救了江映秋後,她說可以滿足他三個要求。
他第一個要求,是娶她。
因爲他的小青梅許明月獲罪流放,而他需要一家高門妻堵住父母的嘴,她嫁了。
他第二個要求,是要一個孩子。
因爲許明月身體孱弱不能生育,而他需要一個嫡子來繼承香火,她懷了。
於是全城的人都知道江映秋愛慘了傅珩,爲他甚麼都願意做。
在她懷胎十月的時候,他百般籌謀,終於接回來許明月,提出了第三個要求:
“明月回來了,我要娶她進門,許她平妻之位。”
於是她主動操辦起婚事,將這場禮辦的風光。
即使她當天夜裏生產,險些一屍兩命。
醒來後人人祝賀她誕下嫡子,終於坐穩了傅家主母之位。
但她卻不顧產後虛弱,去求傅家老太君開祠堂,要將自己嫡出的孩子過繼到許明月的名下。
名冊剛讓人遞去主院,傅珩推門而入。
他還穿着一身紅,襯得長身玉立,臉色不辨喜怒。
“母親說,你準備將我們的孩子記在明月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