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年了,我一直讓妻子跟我“共同節儉、共渡難關”,實際上我偷偷攢下的私房錢已經有六十多萬。她四十二歲這年,我覺得時機成熟了,準備大方地宣佈:“春花,咱家日子好過了,你以後別那麼省了。”她只是靜靜看着我,忽然笑了:“王建國,十九年了,夠了。”“我們離婚吧。”說完,她從包裏掏出一份文件,輕輕推到我面前。當我看清那幾個大字的時候,整個人都傻了。"
我揹着妻子藏了19年私房錢後
十九年了,我一直讓妻子跟我“共同節儉、共渡難關”,實際上我偷偷攢下的私房錢已經有六十多萬。
她四十二歲這年,我覺得時機成熟了,準備大方地宣佈:“春花,咱家日子好過了,你以後別那麼省了。”
她只是靜靜看着我,忽然笑了:“王建國,十九年了,夠了。”
“我們離婚吧。”
說完,她從包裏掏出一份文件,輕輕推到我面前。
當我看清那幾個大字的時候,整個人都傻了。
01
我叫王建國,今年四十五歲,是建業建築公司的項目經理,年收入一百八十萬。
妻子劉春花在華聯超市當收銀員,一個月工資三千塊,幹了快二十年了。
十九年前我們結婚的時候,我就跟她說得明明白白:“春花,咱們都是過日子的人,要想日子過好,就得省着點花。”
“我在外頭跑工地不容易,你在超市上班也辛苦,咱倆一起努力,一起節儉,早晚能過上好日子。”
她當時紅着臉點頭:“嗯,我聽你的,建國。”
我滿意地笑了。
說實話,我那時候就打定主意了——錢,得攥在自己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