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十年前邊境遇襲,身爲王牌快槍王的我,意外中彈。
倒在血泊時,是林叔撲過來替我擋了三槍。
臨死前,他紅着眼將女兒託付給了我,祈求我無論未來她犯甚麼錯要我一定給她三次機會。
從此之後,我將林清雪這朵高嶺之花捧在了手心裏。
她被歹徒強暴時,我紅着眼撲上去,棍棒像雨點一樣砸在身上,也死不撒手。
最後右腿被生生打斷廢了,我也無怨無悔。
可婚後三年,她始終不讓我碰。
我只當她還沒有走出陰霾,強忍着寂寞小心呵護她。
可生日當天,她穿着鏤空蕾絲裝分外主動。
我天真的以爲是多年的守護,終於打動了她冰封的心。
醒來卻發現身邊空無一人,這時一個陌生號碼突然發來照片。
照片裏,林清雪脖戴項圈,眼神迷離的跪在男人腳邊。
“你捧在手心裏的高嶺之花,不過是我玩爛了的契約獸!”
“當初那場被強暴的戲碼,也只是我們玩的遊戲而已,沒想到你居然會蠢到爲此賠上一條腿!真是可笑!”
……
2
不等我看清,林清雪翻了個白眼,語氣滿是嫌惡的篤定。
“沈蕭屹你有完沒完?鬧夠了沒?你離了我能活?明天一早不還得提着我愛喫的早餐來哄我?天天揪着這點破事吵,你不累我都嫌煩!”
說完,她拉起江鳴的手轉身離開。
她竟真覺得,我會永遠像條狗似的圍着她轉。
望着她離開的背影,我掏出刀毫不猶豫的在心口劃上一道血痕。
林叔爲了救我用自己的身體化作肉盾爲我擋了三槍。
臨死前,我承諾他無論林清雪犯甚麼錯我都會給她三次機會。
剩下兩刀劃完,從此兩清,她林清雪的死活,便再與我無關!
我捂着流血的胸口往外走,右腿舊傷扯得生疼。
掏出手機把她小腹紋身的照片發給朋友。
“幫我查這圖案,越快越好。”
剛發出去沒兩分鐘,朋友的語音就彈了過來。
“老沈你可以啊,玩這麼野?這是契約獸紋身,紋這個的都是自願當主人玩物的,主人讓幹啥就幹啥,連命都能豁出去!”
我大腦一片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