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妹妹分家產的前一天,我發現了混在工作文件中的放棄遺產同意書。
上面寫着我自願放棄全部存款和別墅,只要老家那套破房子。
這疊文件是我的未婚夫親手交到我手中的。
後背一陣發涼,我顫抖着手撥通了電話。
他輕描淡寫的開口。
“是薇薇給我的,就是開個玩笑。”
“你別簽字就是了。”
薇薇,正是我的親妹妹。
我握着電話沉默片刻,提筆在合同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
半個月後,老家拆遷的消息傳來。
未婚夫卻慌了神。
“我不是讓你別簽字嗎!你簽字了?”
“嗯。”
拆遷的事我早就知道了。
上個月談生意時,就有人隨口說了這次的拆遷範圍,透露的補償標準更是高到讓我意外。
從那天起,我就打定主意,分家產時一定要讓樂薇選老房子。
我條件更好,這筆拆遷款樂薇更需要。
我甚至在心裏演練過好幾次怎麼跟她開口,拆遷的事畢竟還沒有正式公佈,她到處亂說反而不太好。
可真到了飯桌上,我剛說出口 “新房子我挺喜歡的,要不我要別墅,你選老房子”。
樂薇的臉色瞬間就變了。
她把碗一推,筷子在桌上敲得砰砰響。
“姐你是不是故意的?拿破房子糊弄我?你明知道我剛談的男朋友家是城區的,住老房多沒面子!”
我急着解釋 “不是這樣的,老房那邊可能......”。
話還沒說完,她就猛地站起來,抓起包摔門而去,震得客廳的燈都晃了晃。
我剛想追出去,手機卻突然響了。
是公司項目組的緊急來電,說合作方臨時變卦,必須我立刻回去處理。
我看着緊閉的門,只能先給樂薇發了條消息。
“等我回來跟你說清楚”